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备抵法和转销法。
一、备抵法的账务处理如下:
1、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2、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3、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4、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5、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二、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管理费用的方法。
1、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扩展资料
(一)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处理坏账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当企业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而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实际坏账损失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如果被确认坏账的应收账款转销以后又收回,则作与计提坏账损失相反的会计记录,并按正常核算程序反映应收账款的收回。
这种方法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损失前对坏账不做任何处理,虚增了利润,也夸大前期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允许任何企业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
(二)备抵法
在备抵法下,企业要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
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其估计坏账损失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减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反应扣减估计坏账后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