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归档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等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第四章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民事责任。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四条第二款,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成为被告,则应当依据相关执业准则进行报告。
141 浏览 2 回答
87 浏览 8 回答
355 浏览 8 回答
150 浏览 10 回答
164 浏览 8 回答
301 浏览 3 回答
215 浏览 5 回答
221 浏览 4 回答
223 浏览 2 回答
82 浏览 2 回答
145 浏览
271 浏览
149 浏览
158 浏览
15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