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知道,报考会计职称和户口没有关系,我找一些相关资料如下: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考试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