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会计与出纳必须分离,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也是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会计与出纳的工作分工:会计管账(账务核算,财务管理),出纳管钱(日常资金收支,银行票据保管)。会计与出纳属于不相容职务,这两个岗位不能由一人担任。
267 浏览 8 回答
329 浏览 3 回答
336 浏览 3 回答
200 浏览 2 回答
83 浏览 7 回答
172 浏览 3 回答
303 浏览 3 回答
159 浏览 9 回答
357 浏览 3 回答
137 浏览 4 回答
234 浏览
151 浏览
166 浏览
246 浏览
279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