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准则的模式为原则导向,强调实质重于形式,采购谨慎性原则、减少方法的选择、充分披露,以此来克服机会主义的盈余管理。财政部自2006年颁布新的会计准则以来,陆续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3个解释公告。其中,在3号解释公告里提出了综合收益的(comprehensive income)概念。(Tips:如何理解comprehensive income?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其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一旦出售,就会进利润表,以综合收益的形式反映。comprehensive income 就是用来反映未来利润的。新准则修订了资产的定义: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淡化了“过去交易”,主要也是为了配合“未来”交易,如亏损合同等)。
值得庆幸的是,09年6月美国会计准则的效力层次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most authoritative”和“Least authoritative”两个层次调整为“authoritative”和“non-authoritative”两个层次。也就是说,原来纷繁的条款(包括权威性强的和权威性弱的),现在就只有权威性或非权威性两种。而authoritative只包括两个:FASB accounting standards codification 和 Rules and interpretive releases of the SEC是有权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