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其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不相同。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1、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在处置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