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主要有以下六种方法:一、项目一一对应,不建立资金池。就是促成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签署借款合同,达成真实借贷法律关系。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三、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自己不碰钱,这也是为了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四、不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自保自融。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六、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当每一个借款人借贷金额都很小,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就不可能够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依法揽储,就能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
上海司法会计中心是1995-09-15在上海市徐汇区注册成立的股份合作制,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094号。
上海司法会计中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04630263382X,企业法人贾新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上海司法会计中心的经营范围是:受托办理财务事实的查证、鉴证、鉴定。(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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