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发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里面核算。退货引起的的损失属于意外,可以比照收回的应收(预付)款或物资的非正常损失等处理。为了核算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可在"基本生产"账户下设置"废品损失"明细账户组织核算。借方登记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贷方登记应从废品成本中扣除的回收废料的价值。该账户借贷双方上述内容相抵后的差额,即为企业的全部废品净损失。其中对应由过失人负担的部分,则从其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借方,及时要求赔偿;其余废品净损失,应该全部归由本期完工的同种产品成本负担,列入"废品损失"项目,即从"基本生产─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产品"账户的借方,结转后的"基本生产─废品损失"账户应无期末余额。废品损失的核算如下:一、废品损失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内容包括:(1)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2)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二、废品损失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内容不包括:(1)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2)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产品;(3)实行"三包"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均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时,要将废品报废前与合格品在一起计算的各项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不可修复废品成本时,废品的生产成本是按废品数量和各项费用定额计算的,不需要考虑废品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可修复废品损失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具体包括:
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不影响损益。
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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