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儿小妞宝
什么?????
随着注册会计师地位日益提高,其负担的法律责任也在不断增长。近几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一系列震惊整个行业及社会的案件,中小型的注册会计师案也日趋增加。司法界在使用现行法律处理这些案件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界定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我国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的法律责任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范中,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从相关法律可知注册会计师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将会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事务所还会被责令停业,相关注册会计师还会被撤销其从业资格。但对具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做出规定,法律责任界定上也存在模糊和矛盾。我国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这种形式,同样也只对“虚假陈述”等主观违反职业准则行为做出了规定,但未对“过失”违反准则行为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做出规定。同时对“故意”“重大过失”“普通过失”等没有明确地加以界定,大部分专向性立法只对注册会计师的“故意”违反职业准则行为做出了规定,并且相当之简单,不能足够解决我国现在面临的各种注册会计师“故意”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案件。
二、要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做出正确的界定,必须先明确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分清审计责任与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主要分为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鉴证业务主要是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国《公司法》要求各类公司依法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除审计业务外,注册会计师还办理其他鉴证业务,例如审阅、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相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税务服务、管理咨询、会计服务等。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即不能用行政监督手段也无法用司法监督手段,加之审计成本的约束,不能也无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做出百分之百的保证意见,也无法对会计报表的全部错弊负有责任。注册会计师只能保证起在遵循《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准则下做出诚实的审计报告。在当今社会,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的是审计报表使用者误解被审计单位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责任。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由于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失,而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上述行为发表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就不应承担责任而应有被审计单位承担。另外,由于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无力清偿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而债权人和投资者不理解经营失败和审计失败的区别,在被审计单位处得不到补偿就寄希望于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的原因给被审计单位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注册会计师将不负法律责任。
(二)区分“违约”“过失”“欺诈”
1.违约。所谓“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例如注册会计师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业务协定书、保密协定书等。注册会计师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应负违约责任。《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就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违约给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过失。在我国刑法学中,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在注册会计师职业时,主要表现在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以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在审计中通常又将过失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1)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例如注册会计师在没有取得必要和充分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做出肯定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2)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不保持起码的职业谨慎,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比如,注册会计师不以《独立审计准则》为计据。我国现行法律中主要用“严重不负责任”“重大失实”“重大遗漏”等词。
在审计原理和实务中用“重要性”和“内部控制”这两个概念区别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重要性”在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中的定义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在实质性测试中,重要性水平可理解为可容忍误差。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审计证据成两两反比关系,即当重要性水平为低时,注册会计师应通过一系列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获得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才能发表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同时在对审计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应保持高度的执业谨慎。
3.欺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定义欺诈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欺诈是注册会计师主观“故意”行为,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在刑法学中,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的欺诈行为主要是舞弊,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我国现行法律中主要用“弄虚作假”“虚假陈述”“故意提供”等词,并未直接使用欺诈这词。
三、在法律实务中往往很难界定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笔者认为,可结合我国审计实务,综合注册会计师的主观心理及其客观行为造成的损失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
(一)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违反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签定的审计业务协定书)对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的,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及承担方式由双方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分配举证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因过失(包括普通过失)给受益第三者(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指明的受益第三者)或其合理预期内的第三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重大过失应以其造成损失为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其相关行政和刑事责任;普通过失则应以收取的审计费用为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其相关行政责任。注册会计师对他并无过失或不能合理预见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其工作底稿作为证据。
(三)注册会计师因过失给其他第三者造成损失的,除其能证明本身出于善意并无重大过失外应当承担责任。具体以其造成的损失为限承整理担民事责任及其相关行政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本身出于并无重大过失时,法院应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的平均业务水平作为判断是否采信的标准。
(四)注册会计师因欺诈造成第三者损失的应与提供虚假陈述或错报的被审计单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且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
具体司法活动中在判断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时可以借鉴审计实务的判断标准。在审计实务中界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主要看其是否遵循公认的审计准则进行鉴证业务。若注册会计师遵循了审计准则就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其没有遵循审计准则表示其审计失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判断失败程度(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欺诈)可以按以下步骤(注1):
第一步:会计报表错报没有查出是否重大?若不重大,则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若重大则判断其有过失。
第二步、内部控制失效了吗?
若内部控制失效了则判断注册会计师为过失。判断后看“符合性测试应当揭示出来吗?”,若揭示不出来,则认定注册会计师没有过失;若能揭示出来,则认定注册会计师为普通过失。
若内部控制没有失效,则看“适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了吗?”,若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则认定注册会计师为普通过失;若没有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则认定为重大过失或欺诈。
第三步、是否有欺骗动机?
若有欺骗动机则认定为欺诈;若没有欺骗动机则认定为重大过失。
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一、民事责任是指由法院判决的,令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具有民事性质的责任,主要是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其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中是最重要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
二、刑事责任是指由法院判决的,它是令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具有刑事性质的责任,主要包括管制、拘役、判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
三、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发生舞弊或过失行为并给有关方面造成经济等损害后,由政府部门或自律组织(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其追究的具有行政性质的责任。
对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 个月)、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事务所等。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缺失的危害有两方面的表现。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尽责,对经济建设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注册会计师行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在企业的投资、政府的税收、证券的发行,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揭露等各个方面,都流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辛勤汗水。
注册会计师具有超脱经济社会各方面具体事务的独立、客观、公正的特征,因而有条件、有责任、有能力发现起到预警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以保护经济社会运行的安全健康。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缺失,对经济建设特别证券市场带来的重大危害
由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参与各方的经济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社会监督体系和审计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尤其是部分企业蓄意造假和故意隐瞒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部分注册会计师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虚假陈述,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7年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40分,每小题1分)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的会计法律是指( A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会计准则C.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D.以上都是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 D )。A.高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B.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C.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D.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3.《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 A )。A.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B.上级主管部门C.本单位的主要领导 D.本单位的监察部门4.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因此,在民族自治的地方会计记录( C )。A.只能使用中文 B.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另一种民族文字C.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D.只能使用一种文字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 A )算起。A.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B.每月终了后第一天C.经济业务发生日 D.会计档案装订日6.经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 D )共同签名或者盖章。A.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和收取人员 B总会计师和收取人员C.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收取人员 D.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7.各单位出纳人员可以登记的账目是( C )。A.收入类账簿 B.债权、债务类账簿 C.固定资产明细账 D.费用类账簿8.以虚假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 B )的罚款。A.1倍以上3倍以下 B.1倍以上5倍以下C.3倍以上5倍以下 D.3倍以上10倍以下9.我国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B )小时。A.12 B.24 C.36 D.4810.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 C )。A.民事处罚 B.刑事处罚 C.行政处罚 D.纪律处罚11.因违反《会计法》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B )年内(含)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3 B.5 C.10 D.1512.会计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C )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A.2 B.3 C.6 D.1213.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属于( D )专业职务的基本职责。A.助理会计师 B.会计员 C.高级会计师 D.会计师14.下列不属于法律责任种类的是( A )。A.民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15.下列不能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 D )。A.非法人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居民委员会 D.未成年人16.我国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和定额银行本票两种,定额本票的面额有四种,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 C )万元。A.1 B.3 C.5 D.1017.信用卡持卡人可以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但是,单位卡不得用于( B )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A.5 B.10 C.20 D.3018.信用卡透支金额,金卡最高不超过1万元,普通卡最高不超过5千元。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 C )天。A.10 B.30 C.60 D.90 1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C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A.10 B.20 C.30 D.6020.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B )年。A.4 B.5 C.6 D.102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应纳税款之日起( C )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A.1 B.2 C.3 D.422.( C )明细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A.应付账款 B.应收账款 C.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D. 预收账款2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的人员,不得( D )。A.从事会计工作 B.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从事会计工作 C.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 D.在本单位担任出纳24.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 A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A.3 B.5 C.7 D.225.专用存款账户不适用于( C )。A.基本建设资金 B.更新改造资金 C.发放工资 D.粮棉油收购资金26.一般来讲,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以满足( C )的需要。A.权责发生制 B.收付实现制C.单位经营管理和投资者对会计资料 D.实地盘存制27.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会计核算原则中的( D )原则要求。A.真实性 B.相关性 C.谨慎性 D.实质重于形式28.以下不属于公司、企业操纵费用、成本的方式是( A )。A.虚构应收账款 B.将费用作为资产挂账 C.将资产作为费用 D.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29.会计人员的会计交接,应当填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 C )份。A.1 B.2 C.3 D.430.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D ),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D.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31.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当事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 C )日内缴纳税款。A.5 B.10 C.15 D.3032.以下不属于职业道德特征的是( C )。A.职业性 B.实践性 C.固定性 D.继承性33.《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监督。“其他会计资料”是指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起着证明作用的有关资料,不包括在内的是( D )。A.合同书 B.董事会决议 C.授权书 D.财务报告3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C )日内设置账簿。A.5 B.10 C.15 D.3035.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 A )。A.因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 B.劳务供应产生的资金清算C.行政事业收费 D.证券交易清算36.下列只适用于异地办理结算的结算方式是( D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银行本票 D.汇兑37.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规定,下列( A )项不属于总会计师职权。A.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纠正和处理权 B.建立健全单位经济核算的组织指挥权C.对单位财务收支具有审批签署权 D.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权38.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的不属于审计业务的的是( D )。A.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B.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C.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D.办理投资评估、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39.以下不属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是( B )。A.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B.保证单位领导提出的各项指标的实现C.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会计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D.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40.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停业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在停业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的一种暂时停止税务事项的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B )年。A.0.5 B.1 C.2 D.3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40分,每小题2分)1.实行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当采用订本式账簿的有( A C )。A.总账 B.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账C.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D.基本生产明细账和辅助生产明细账 2.各单位应当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A B C D )。A.总账 B.明细账 C.日记账 D.其他辅助账簿3.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 A B )。 A.会计机构 B.会计人员 C.全体职工 D.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4.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 A B D )。 A.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 B.现金缴存C.现金支取 D.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5.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A B C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C.银行不垫款 D.银行根据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垫款6.可以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包括( A B )。 A.发货制的商品交易 B.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C.代销商品的款项 D.赊销商品的款项7.除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一般纳税人在下列情况下也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A B C D )。A.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B.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C.未按规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D.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8.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统一规定为以下( A B C D )几联。A.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B.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C.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D.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9.纳税申报的方式可以是( A B C D )申报。A.直接纳税 B.邮寄纳税 C.数据电文纳税 D.简易申报1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A C D )教育。 A.形势 B.形式 C.法制 D.品德11.从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 B C D )原则。A.合法性 B.适应性 C.规范性 D.科学性1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委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 A B C )。A.进行会计核算 B.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C.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D.代理签订购销合同13.目前我国使用的发票主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等几类,其中普通发票包括( A C )。A.行业发票 B.保险凭证 C.专用发票 D.邮票1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审核的依据是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的标准是( A B C D )。A.合法 B.真实 C.准确 D.完整15.为防止由于独断专行所带来的风险,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对单位的(A B C)有明确的规定。A.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范围B.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和执行人实行分离C.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程序D.集体审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日期16.税务登记的种类主要包括( A B C D )。A.开业(设立)登记 B.停业、复业登记C.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D.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7.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 A B C )。A.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B.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C.销售免税项目 D.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18.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 A B C D )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均属于支付结算。A.现金 B.票据 C.信用卡 D.结算凭证19.单位的( A B C D )应当建立档案,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A.会计凭证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其他会计资料及其电子存储介质20.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的账簿包括( A B )。A.现金日记账 B.银行存款日记账 C.三栏式明细账 D.数量金额式明细账三、判断题(本类题20分,每小题1分)1.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所有实行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 )2.《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但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 )3.《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必须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 )4.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应当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也可退还借款收据。( × )5.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可以由原始凭证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也可由原始凭证的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但需在更正位置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 )6.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前应当按账页顺序编写页码,另加目录,证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 )7.会计工作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8.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有关法律处罚。( √ )9、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略高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作为税收保全措施。( × )10.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公正。所谓公正,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公平正直,没有偏失,遵循中庸之道。( × )11.“会计主管人员”就是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或“主管会计”,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 )1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13.会计人员出差,在回单位报销差旅费时,从审查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到登记会计账簿,该会计人员都不能直接参与,而要由其他会计人员办理。( √ )14.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原始凭证复印件。( √ )15.为了保障总会计师的职权,《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就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 √ )16.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储蓄账户可以用来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的支取业务。( × )17.银行汇票的有效期限是自出票日起2年。( √ )18.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国内开具。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 )19.单位和个人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 )20.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等同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
是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给了财务造假可乘之机。财务造假也就是会计造假。一、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一)造假的内在原因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主要表现在:(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2)偷税、漏税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4)为获利而造假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公司追逐的目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公司,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打着“为公”的旗号,但实质是为个人(主管领导,管理者等)牟取私利,如“大庆联谊”弄虚作假,欺诈上市案件。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投机行为盛行,出现许多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实际业绩变动不一致,优股不优价,“垃圾股”价不低的现象。使得投资者参与股市投机的心理大于投资,于是他们对“真实可靠”的信息披露并不重视,这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便难以达到降低市场中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功效。除此之外,股市承担了企业解困的重任,造成了一批质量不高的企业“包装上市;治理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由于公司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为了能长期保住其上市公司的牌子,获得配股资格,利润操纵、粉饰业绩便成为他们的首选,披露虚假信息在所难免。(5)为推卸责任而造假表现为: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办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二)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企业改革不彻底、不到位是会计信息造假的深层原因。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目前我国尚处改革阶段,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程度不高,仍存在企业经营者的权责问题、政企分开问题。权责不明确,企业经营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隐瞒或虚报经营成果,受利益驱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经营者,一些政府部门经常干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的领导仍由政府干预,政治色彩浓厚,使企业领导不能专心发展企业,更注重自己是否能提升,势必导致财务造假而失真。2、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有着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帐。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监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又是政府指派,使检查与被检查藕断丝连。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领导下。 社会审计监督不力。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在人员数量上,现有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法》关于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报表都要经注会审计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在质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驰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是查帐容易,处理难,这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人的监督,滋生其舞弊的可能。监督不力客观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泛滥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着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尽管已经相当完善,但是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⑴监督力量不足。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民间(社会)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国家审计对企业的监督开始弱化,注册会计师已经成为审计监督的主力军,但其承担的审计任务愈来愈重,可以说已不堪重负。⑵监督力度不够。国家审计的重点已经位移,企业的审计监督只能依靠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来进行。但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不仅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现象,反而对会计造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为会计造假的帮凶。民间审计同样面临着独立性问题,最突出的是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民间审计而不是股东大会委托民间审计,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不正当干预,大大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公证作用。(3)监督不力。监不力,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主体看,企业的会计负责人是由企业经营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工资报酬是企业经营者直接决定的,这就意味着企业的会计工作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企业经营者服务并随着企业经营者的意志而改变。从企业外部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督机制看,社会中介审计及政府审计监督受人力、财力的限制以及其事后监督性质的局限,未能查出所有违法违纪行为,这也是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3、收入分配不均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会计信息造假失真由于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东部与西部等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4、造假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助长了会计造假信息失真 企业会计造假几乎不消耗物质成本,只需要玩弄数字游戏,空手套白狼,便可将一堆“垃圾”包装成闪闪发光的“金子”。如黎明股份,1999年1月上市当期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8679万元。除常规的少计成本、费用递延等操纵手段外,90%以上交易或事项都是通过虚开产品销售发票,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人为凭空捏造的。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既虚增了收入利润又不增加税负。可见其造假的物质成本很低。企业造假的成本主要包括:行政成本、民事成本和刑事成本。行政成本包括停业、整顿、解散、吊销证照等带来的直接损失、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等;民事成本包括因会计造假行为给国家、社会、个人造成的财产或其他损失的民事赔偿支出;刑事成本指对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分和罚金。而会计造假的收益包括谋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企业就存在会计信息造假的动机和需求。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督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会计造假被发现的几率很小,即使发现,被追究的代价也很小,而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惊人。因此,会计造假成了许多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粉饰经营业绩、侵蚀股东权益、侵害国有资产的惯用伎俩。5、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个别企业利用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采取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了企业经济交易的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6.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的基础上的。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会计环境的改变和对会计信息不同认识而产生的冲突,以民事责任纠纷问题为主。但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对于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为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惩罚手段里所缺乏的。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二、避免财务会计造假的对策会计信息是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防范经营风险的主要依据。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会计信息越来越重要。不管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是企业内部经济管理部门,或者是资本市场的投资者等有关各方,都需要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并作为相应决策的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不仅无法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的需要,而且将严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究其原因很多,本文仅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外在原因和会计信息不实成因发现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一)针对会计造假的内在原因1、加强会计法规建设,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会计信息造假的原因主要是单位负责人要会计人员造假。修订后的《会计法》紧紧抓住了这个源头,解决了会计委派制等行政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体现了以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思想。抓住单位负责人这个源头,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拄性的责任。鉴于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质量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就让单位负责人通过学习《会计法》知道: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要学习《会计法》,学习会计知识,带头执法,不得干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2、逐步实现会计人员职业化为了摆脱企业领导对会计人员的授意造假和控制,保证会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必要使会计人员走向职业化,即:成立会计行业协会。职业化的核心就是将每个为企业工作的会计人员集中起来,组成行业协会,使会计人员的目标从单一的为企业谋利益转到为公共谋利益上来。尽管职业化并非易事,其成效也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见到的,但从长远来看,职业化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会计协会是非赢利组织,因而不存在利用会计人员来赢利的动机;二是通过对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确认,形成会计人员进入市场的壁垒,从而增加会计人员的竞争压力;三是通过职业联合形成的行业协会必然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职业道德会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会计委派制与会计职业化有相似之处,但有很大的不同。会计委派机构是官方或半官方组织,而会计协会是民间自律组织。会计委派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对会计人员进行任免,而会计协会不对任何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只是通过职业道德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二)针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1、首先要按市场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只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才能使企业自觉遵守经济规律,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其二,企业用人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要建立起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者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改变单独依靠未经核实的“数字”来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的做法。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内部监督是会计监督的基础,内部审计是会计监督的保证。第一,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第二,实行内部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第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强化监督。应该重视外部监督,我国外部监督有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及其他形式。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业务水平,按照国际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开展业务,提高监督质量,使其对会计的监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失真。强化政府监督,政府监督应是在宏观调控下的监督,政府监督应依法监督,应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利用监督权力谋利的政府人员,只能把企业拖垮。3、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理顺各方关系,减少利益冲突 利益分配与考核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信息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造假者的主要动机在于取得经济及其他利益。只有改进完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才能防止会计信息的造假。一是建立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二是改进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考评,不要仅以数字论英雄,而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4、尽快制定和出台具体会计准则并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在认真总结现行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要求,适时出台一批与国际惯例相协调、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特点的具体会计准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同时,鉴于会计核算制度将在较长一个时期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努力提高会计核算制度的灵敏性,及时反映多变的、日趋复杂的经济业务。特别地,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处理好会计准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避免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告,操纵企业利润。5、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民事责任人,让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得到惩罚。只对单位处以罚款,将个人责任推脱或转嫁到单位身上,显然混淆了单位中的个人角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造假问题的。单单是单位被罚,也不利于当事人吸取教训,更不利于整个社会培养诚信的风气。除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外,还应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为主体。民事赔偿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巨额潜在的诉讼风险,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处罚中民事法律调节的力度。提高民事赔偿额度,增加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成本。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升高,从而遏止经营者造假。会计信息造假不是一时就可以改变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消除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外在原因,才能真正改变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由于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产生是基于一些客观因素之上,所以我们的预防对策也只能从提高准则、制度制订的完美性及改善外部会计环境者手,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弊端,需要我们上下各级部门进行长期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范。《会计法》是会计人员工作的规范和法律保证。只有以法制规范的要求办理企业经济业务和开展经济活动,才能使我国的经济秩序逐步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