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介绍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中注协起草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简称《办法》),经过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日前正式发布施行。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为依据,充分考虑了与现行规章制度的衔接,吸收和保留了行业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会员义务、不遵守会员管理规定的非执业会员,可以劝其退回或予以除名、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
《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或注册会计师停止执业、被撤销或注销注册的申请人,应在5年内入会,超过5年入会需进行相关测试,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