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按支付形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
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
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
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或网上支付平台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按同步交换原理,结算方式又可分为一步支付方式和分步支付方式。对当面现货交易,适配即时性直接付转的一步支付方式,如现金结算、票据转让都是一步支付方式。转账结算中的电汇及网上直转也是一步支付,转账结算一般适用于隔面现货交易,但若无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一步支付导致异步交换容易引发非等价交换风险,现实中买方先付款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收获标的,卖方先交货后不能按时如数收到价款,被拖延、折扣或拒付等引发经济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195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并推行 《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国家机关、部队团体间非现金结算暂行办法》,于同年9月1日在全国实行,共九种结算方式,国家财政会计核算手续,约20万字,是一部十分庞杂繁琐的制度。1989年4月1日起制定新结算方式,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六种结算方式。1990年4月1日又恢复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1)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2)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3)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