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如果会计人员要离职,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账目稽核,必须要做账目稽核,看有没有重大失误和明显过错。2.账目交接,在稽核无误后,要办理专门的账目交接,并要有监交人,监交人一般是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3.分管资产或重要物资的,还要清产核资,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04 浏览 2 回答
203 浏览 6 回答
277 浏览 7 回答
326 浏览 4 回答
218 浏览 2 回答
207 浏览 1 回答
317 浏览 7 回答
348 浏览 4 回答
100 浏览 7 回答
113 浏览 4 回答
294 浏览
177 浏览
266 浏览
206 浏览
267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