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规定的意义是:采用“双分录”核算,是为了真实反映单位资产/负债的同时,不影响预算执行的准确反映。如果不采用“双分录”,就会面临“两难”:反映单位资产/负债,就无法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就无法反映单位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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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金”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资产基金应当在发生预付账款,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确认。
1.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预付款项);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时,按照取得资产的成本,借记“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同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预付账款购买的物资或服务时,应当相应冲减资产基金。
按照相应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预付款项),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三)领用和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应当相应冲减资产基金。
领用和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按照领用和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存货、政府储备物资),贷记“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四)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资产基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五)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应当冲减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
1.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按照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及其明细,贷记“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等科目。
2.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时,按照相关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及其明细,按照已计提折旧、已计提摊销的金额,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科目。
(六)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的资产处置,有关本科目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本文转载自:福建天元会计网() 原文链接:
”待偿债净资产账户”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二、待偿债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按照实际偿付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因债权人原因,核销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按照报经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因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需相应冲减净资产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