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核算的特点是:1、主要利用货币计量单位对经济活动的数量方面进行核算;2、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的核算,同时也为预测未来提供信息;3、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二、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合理地组织会计核算形式是做好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正确、及时地编制会计报表,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三、《会计法》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以下几点要求:1、真实性与客观性要求;2、合法性要求;3、一致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