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狭义的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部分,是会计人员根据国家的财经政策、会计法规,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对会计主体经济活动进行的全面的监督和控制,使其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广义的会计监督是本文所述及的。其内容既包括内部监督又包括外部监督。会计监督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会计监管以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为目标,主要由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社会监督和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管理三部分组成。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重点,主要是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和约束机制,强化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重点,主要是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的监督与鉴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社会各界举报监督的作用。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管理的重点,主要是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行使对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审计等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