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成本
(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成本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
1000×(1+10%×90/360)=102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