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也更加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繁忙的工作之余大家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休闲娱乐方式来放松,前提是要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国家一直致力于扫黄打非行动,但是社会上卖淫嫖娼的行为屡禁不止。
据青岛广播电视台报道,青岛某派出所接到一个关于举报卖淫嫖娼的电话,民警立即赶到举报人所说的地点。经过询问发现举报人崔某正是嫖娼者,民警将崔某和卖淫女子一同带回警局调查。
据了解,崔某酒后在网上联系了一位女子,两人定好500元的价格之后到了约好的酒店。但是事后,崔某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在酒精的驱使之下居然报警举报了卖淫的女子。当警察赶到现场,对二人进行审问时,崔某才意识到自己也是参与者。
国家明令禁止卖淫嫖娼的行为,从崔某举报的行为中可以看出来他是知法的。但是明知法却犯法,虽然他是举报者,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长沙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嫖娼引起的强奸抢劫案。彭某与吴某在网上商量好价格后见面,由于彭某未带现金遭到拒绝,一怒之下不但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还强迫对方说出手机密码,将其微信里的5398元转走。事后,警方将彭某抓获,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和抢劫罪,最终不但把受害者的钱财退回,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国家一直在进行扫黄打非行动,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也要为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首先从自身做起,远离"黄"与"非"。同时也要向周围的人传播正面的能量,大家共同努力营造成良好的文化环境。一旦发现周围有此类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积极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查处这种危害社会风气的行为。
大家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过近期在泸州古蔺却发生了这么一件奇葩的事。古蔺一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发生纠纷后,“小姐”张某竟打110报警,称其手机被窃,请警察来评评理。结果可想而知,两人双双被警方处罚了。
纳溪20岁的女子张某与古蔺男子刘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后,在网上越谈越投机。两人很快商量好,在古蔺某宾馆“约会”。刘某如约赶到该宾馆,两人随即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某支付了张某100元后就欲离去,张某却不高兴了。事先说好的800元,为何却变成了100元?她拉着刘某不让走,两人争吵一番后,刘某没能脱身。张某一气之下居然拨打了110报警,谎称刘某盗窃了她的手机。
古蔺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询问后感到事有蹊跷,不像张某说的那样简单,遂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经审讯,查清了两人卖淫嫖娼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