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受托加工方购买原材料并加工生产,那么,与产品生产制造及销售各环节的常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即从采购材料-验收入库-领用材料-加工生产-完工入库-销售出库等各环节的账务处理按照规格做法处理就可以了)。2,如果由委托方提供所加工的原材料,那么,受托加工方不需对材料做入账处理,只需就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即只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水电、折旧及相关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入账详细步骤为:
1、接受客户交付的原材料等不进行会计处理,但应当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2、发生的加工人工、制造等费用
借:生产成本--代制品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 等科目
3、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代制品
贷:生产成本--代制品
4、收取加工费
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代制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代制品
企业来料加工(受托)的账务处理方法有那些?
答: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借:代管材料物资--XX
贷:受托加工物资--XX
2、加工生产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贷:应付工资等
3、加工完工产品
借:受托加工物资--XX
贷:代管材料物资--XX
4、结算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委托加工 1、完工产成品不否要入库,这个产品是外来加工单位的产品,不属于你单位的产品,可以设置一个辅助备查帐. 2、客户提货通过备查帐登记. 3、加工耗用材料的节约和超出: (1)属于对方单位提供的加工材料,不需要做帐,在备查帐簿上登记,节约部分退回. (2)属于自己单位提供的材料,节约作冲减"生产成本"帐务处理,超出作增加"生产成本"帐务处理. (3)生产成本科目,月末可以有余额,余额表示未完加工材料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