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原始凭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合规性审核。根据有令、制度、政策等,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违反法令、制度的行为;审核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的程序以办理,对于弄虚作假、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报请上级有关人员处理。2、完整性审核。根据原始凭证的要素,逐项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原始凭证的各项目是否按规定填写齐全,是否按规定手续办理。若原始凭证的内容填写不全,手续不完备,应退经办人员补办完整后,才予受理。3、技术性审核。根据原始凭证的填写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填写正确,数量、单位、金额、合计是否填写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若有差错,应退经办人员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