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制度是用来确定联席会议工作流程和内容的规章制度。
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旨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联系与沟通,相互学习借鉴经验,研究探索新经验、新方法。
从监所检察实践看,派出检察机构与监所的联席会议作为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主要由检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召集,参加会议的有各监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意在研究解决监所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使参加联席会议的各方达成共识并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派出检察机构与监管场所联席会议的形式主要以会议形式为主。但这种会议的具体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从参加联席会议的主体分,可分为多方联席会议、双方联席会议;
2、从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可分为总结式联席会议、讨论式联席会议、大会发言式联席会议、现场办公式联席会议、电视电话式联席会议;
3、从参加人员的成份分,可分为首脑级联席会议、职能部门联席会议;
4、从要解决的问题性质上分,可分为解决工作方法联席会议、建立长效机制联席会议;
5、从会议内容上分,可分为全面工作联席会议、阶段性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
2、沟通、通报重大情况;协调解决罪犯考核奖惩、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评审等有关问题;
3、分析监管活动和执法监督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保证公正执法和文明管理工作的措施;
4、分析罪犯的改造教育情况,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督水平,提高改造教育质量;
5、监督、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的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