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福建地区大学生报考初级会计职称没有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题主,福建地区大学生报考初级会计职称没有补贴。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并取得证书很少有地区会有补贴,中级职称多一些,毕竟初级等级难度不高,比较容易取得。福建地区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有补贴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从上述条件可知,大学生由于不是职工,有无法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符合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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