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同学与你的情况差不多,咨询了省财政厅有关人员,得到如下答复:省财政厅去年12月接到通知,说以前的会计证与电算会计证要两证合一,有这两证者应于2004年4月30日之前到省财政厅办理有关手续,进行年检。由于有许多人不清楚情况,而没有在最后期限之前去财政厅办理,省财政厅又把时间延长到了6月30日止。如果超过6月30日还没有办理者,可在2004年12月以后再补办,会计证不会作废。2006年新出台的会计证政策请点参考资料
别无他法,只有重考!
1.以前的会计证已经过期了。规定是如果连续三年不参加后期教育就自动地作废。2.如果今年参加考试将不会影响:这些考试记录和曾经的持证记录只在地方的财政局处,而如果会计证过期作废之后,只能够重新的考试取证了。除非你违反了什么法规被吊销了会计证,然后才会有规定几年不允许考试取证,但是这个期限一般是5年,也不会特别的长。而除了这些特殊的情况外,是允许考试取证的。
231 浏览 7 回答
142 浏览 6 回答
202 浏览 6 回答
219 浏览 6 回答
184 浏览 3 回答
315 浏览 2 回答
281 浏览 2 回答
264 浏览 9 回答
94 浏览 5 回答
168 浏览 4 回答
275 浏览
142 浏览
339 浏览
185 浏览
316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