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会计凭证的空白处所有都要画斜线注销”。
1、要求在凭证空白处画斜线注销的是记账凭证。
2、并非所有空白处均要画斜线注销,仅要求注销记账凭证金额的空白处。
规范做法如下图:
二、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的书写应当清楚、规范。
3.除结账和更正错账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凭证应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按业务发生的顺序并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采用“字号编号法”连续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含两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7.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