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自然人合伙人分月取得收入时,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预缴申报时需要填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以自然人为主体,按实际经营期累计数申报。自然人合伙人首次申报时,还需要同时附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自然人合伙人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可以选择合伙人自行申报的方式,也可以选择由合伙企业代办申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