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1、核算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1)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 资本、基金的增减;
(5)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2、监督职能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扩展资料
会计的反映职能:
(1)会计主要是从数量方面反映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核算方法,为经济管理提供数据资料。
(2)反映职能应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反映,即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3)会计对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要以合法真实的自我凭证为依据,要有完整的和连续的记录,并按经济管理的要求,提供系统的数据资料,以便于全面掌握经济活动情况,考核经济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