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存在固有限制:1、注册会计师据以得出结论和形成审计意见的大多数审计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2、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3、注册会计师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0。4、注册会计师不能以此作为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理由。审计方向:1、重要性。2、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领域。3、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对指导、监督及复核的影响。4、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和工作分工,包括向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领域分派具备适当经验的人员。5、项目预算,包括考虑为重大错报风险可能较高的审计领域分配适当的工作时间。6、如何向项目组成员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的必要性。7、以往审计中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的结果,包括所识别的控制缺陷的性质及应对措施。8、管理层重视设计和实施健全的内部控制的相关证据,包括这些内部控制得以适当记录的证据。9、业务交易量规模,以基于审计效率的考虑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10、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重视程度。11、影响审计单位经营的重大发展变化,包括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的变化,关键管理人员变化,以及收购、兼并和分立。12、重大的行业发展情况,如行业法规变化和新的报告规定。13、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变化。14、其他重大变化,如影响被审计单位的法律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