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1、借:资产减值损失60000;贷:坏账准备60000。
2、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贷:坏账准备20000。
3、借:坏账准备7000;贷:应收账款7000。
4、借:资产减值损失27000;贷:坏账准备27000。
5、借:应收账款5000;贷:坏账准备5000。借:银行存款5000;贷:应收账款5000。
6、借:坏账准备33000;贷:资产减值损失33000。
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分录,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贷: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因此,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后,其发生的坏账准备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贷记 “坏账准备”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