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1、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2、书面证据。3、口头证据4、环境证据。包括:反映内部控制状况的环境证据、反映管理素质的环境、反映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的环境证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存货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检查。从这一定义上可以看出,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盘点进行现场监督,但实务中存货监盘程序通常由业务助理人员完成,而不一定要求注册会计师本人亲自执行。但要说明的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要对助理人员的工作直接负责,因此,监盘的审计风险由注册会计师承担。
错误,编制可以亲自也可以让被审计单位代编,寄发必须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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