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注会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注会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免考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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