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宫刑“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二、宫刑的由来宫刑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尚书》中有几处提到了五刑和宫刑,例如《尧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语。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宝鼎,子子孙孙永宝用。”《尚书·吕刑篇》中有“宫辟疑赥,吕刑篇罚六百锾,阅实其罪”语;又云:“爰始淫,为劓、刖,椓(即宫)、黥。”又云:“舜典五刑,宫。”《慎子》一书有:“虞五诛,以艾毕当宫。”《周礼》则云:“夏宫辟五百。”从以上记载看来,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字为“士”与“寸”二字构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三、施宫刑的目的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崇拜的影响,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宫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70余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这70余万人中已受过宫刑的人肯定是不少的。四、宫刑的发展秦朝是由于残暴统治而迅速覆亡的,继之而起的汉王朝从本质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虽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这种酷刑蹂躏的人肯定更多了。到了南北朝,宫刑仍在不断实施。特别是北魏对宫刑的施行更有明确规定,据《通志》卷十六载,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时宫刑一般多用于被认为是谋反大逆者的子孙。例如《魏书》卷九十四载平季被处宫刑,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与和尚一起企图谋反而被牵连的。受宫刑者的罪略次于死刑,即使对他们赦免也被作为奴隶送交官府,例如北齐后主曾发恩一次,把原来当受宫刑的人,普免作为官奴。从以上历史看来,宫刑的施行范围虽然扩大了,虽然不仅仅是惩罚被认为是男女不正当的性关系而作为镇压反抗者的一种残酷手段,但仍与性有一定的联系,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实是十分严酷!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与精神的目的,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他每当想起自己受宫刑这一耻辱,都仍然要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下去了。施用这种酷刑,不能不引起历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对。著名的如东汉时的陈忠、孔融,三国时魏国的王朗等,他们都力主废除宫刑以及其它一些残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统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宫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时代的钟繇、陈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开皇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例如,唐朝的安禄山曾阉一个叫猪儿的人,血流数升,差点致死;后来,安禄山也被猪儿切腹而死。“初,猪儿出妻丹部落,十数岁事(安)禄山,甚慧黠。禄山持刃尽去其势,血流数升,欲死,禄山以灰火傅之,尽日而苏。因为阉人,禄山颇宠之,最见信用。禄山壮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带,三四人助之,两人抬起肚,猪儿以头戴之,始取裙裤带及系腰带。玄宗宠禄山,赐华清宫汤浴,皆许猪儿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终见刳,猪也。”又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误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2000多个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随便。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记》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某地时,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到了清朝,有所谓“闺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没有明确列出条目的酷刑,其中也难免没有宫刑了。五、宫刑的操作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虽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净身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夏初,气温不高不低,没有苍蝇蚊子,因为手术后约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净身者在手术前都需履行必要的手续,其中关键是订立生死文书,并需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系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麻烦吃官司。费用自然是要收取的,但净身者多来自贫困之家,一时或许拿不出很多银子,因而可以待进宫发迹后再逐年交纳。这些也需要在文书上写明白。但有两样东西是必须带着的,一是送给刀子匠的礼物,一般是一个猪头或一只鸡,外加一瓶酒。二是手术所用的物品,包括三十斤米、几篓玉米棒、几担芝麻秸及半刀窗户纸。其中,米是净身者一个月的口粮,玉米棒烧炕保暖用,芝麻秸烧成灰后用来垫炕,窗户纸则用来糊窗子,以免手术后受风。刀子匠要准备两个新鲜的猪苦胆、臭大麻汤和麦秆。猪苦胆有消肿止痛的作用,手术后敷在伤口处;臭大麻汤的功用很多,手术前喝一碗让人迷糊,起麻醉作用,手术后再喝,让手术者泻肚,以减轻小便的排泄量,保证手术成功;麦秆的功用不言自明,即手术后插入尿道。手术过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被阉割者都需采用半卧姿势仰倒在床位上,几位助手将他的下腹及双股上部用白布扎紧、固定,然后有人负责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则用“热胡椒汤”清洗阉割部位,加以消毒。用于阉割的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合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通常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这一切完成后,主刀者即用镰状弯曲的利刃,对被阉割者的阴茎连同阴囊进行切除,通常分两步: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这需要阉割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劲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气把睾丸挤出来,刀子匠会把片好的猪苦胆贴到球囊左右两边。第二步是割阴茎。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了会留有余势,将来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就必须再挨第二刀,即宫里俗称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解小便时呈扇面状,一辈子不方便。宫里的太监十个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阉割的后遗症。阴茎割除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另一个猪苦胆劈开,呈蝴蝶状地敷在创口上。据说也有的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这大概是净身场所不同而出现的技术性差异。被阉割者在手术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遛二至三个小时,然后方可横卧休息。手术之后的三天,是被阉割者最难熬的时光。在这三天里,他们躺在特制的门板上,双手、双腿都被套锁牢牢地捆住,根本不能动,目的主要是避免触摸创口,以免感染。门板中间还留有带活板的小洞口,大小便时用。当时也没有太好的止痛消炎手段,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要严禁饮水,可谓是痛苦异常。待三天后白蜡针或麦秆拔除,尿液能够排出,手术即告成功。然而苦难并没有过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浑身发颤,但这对阉割者来说是必须的,否则可能导致腰佝偻,一生都不能伸直,所以只能忍受这种剧痛。此后的调养期仍需百日左右。每一个被阉割的男人,都毫无例外地经历过一番惨痛的折磨。这一过程是如此的残酷,如此的痛苦,以至于那些惨遭阉割者终其一生都对此记忆犹新。清末太监马德清曾在晚年回忆道:那年头,没有麻药,没有什么注射针、止血药那一类东西……硬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按在那儿,把他要命的器官从他身上割下去,那孩子该多么疼啊!一根根脉通着心,心疼得简直要从嘴里跳出来了……手术后,要在尿道上安上一个管子,不然,肉芽长死了,尿就撒不出来啦,还得动第二次手术。我后来听懂得这个道道的人讲,割掉那个玩意儿以后,不能让伤口很快地结疤……所以要常常换药。说实在的,哪里是药呢,不过是涂着白腊、香油、花椒粉的棉纸儿。每一次换药,都把人疼得死去活来。被切下的阳具,称为“宝”,而在通常情况下刀子匠确实会把这东西像“宝”一样地藏起来,被净身者反而无权要回。经过刀子匠的加工之后,“宝”一般会放入“升”中,用大红布包好,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处,称“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借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等到将来净身者发迹了,赎回自己的“宝”,刀子匠就可以趁机量财索讨。赎回自己的身上物,阉者称为“骨肉还家”。这在他们来说,是一生中最大的喜事,仪式非常隆重,就如同迎亲一般。也有由净身者的家人自己保存的情形。过去乡间贫苦人家,高处莫过于房梁,因而多将之垂吊于梁上,每过一年升高一截,以祝愿孩子能够在宫里“步步高升”。保存“宝”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为了做宦官后升级时查验,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通常所说的“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要将“宝”放进棺木里一起埋葬,因为宦官们希望自己到另一个世界或转胎之时能恢复男人的本色;三是中国传统中有身之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宦官作为刑余之人已属不孝,不能传宗接代更属不孝之大者,所以将“宝”加以保存,死后随棺而葬,也是一种心理的补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阉割是成为宦官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每一个被阉割的人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宫廷的,历朝都有严格的选用制度与程序。不过,无论进入宫廷与否,受阉之人自此就开始了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也正因如此,他们普遍认为,人生的一切苦乐都是从受阉之日开始的,而受阉之日就成为其新的诞辰日,日后算命也是依据受阉之日的天干地支。岳不群的挥刀自宫大约是古典宫刑的最高技艺,出那点血算不了什么,一点穴就成;而有紫霞神功真气内守,更不必担心什么感染。但现代宫刑却更人性化更科学。据说挪威丹麦等国家有所谓“化学宫刑”,专对那些丧心病狂而又诚心悔改的色魔而施,以化学的方法而阉掉其性欲。存其形而去其神,可谓宫刑之最高境界。六、女人的宫刑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王夫之《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偶想不是他卖关子,而是不忍或实在是耻于祖宗的“伟大发明”。清朝褚人获《坚瓠集》,在卷四里有“妇人幽闭”一条,作者引用明代王兆云《碣石剩谈》中的一段话,把“幽闭”解释为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自称这解释得自“刑部员外许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见,“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还有私刑中的“幽闭”,据褚人获《坚瓠集》记载,有不少官绅家中的妒妇虐刑婢媪,“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等。可见,这一类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绅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广。值得注意的是,“幽闭”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从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妇女决不会少(她们可没人象司马迁一样留下芳名来)。古人亦认为这是仅次于死的酷刑(见《汉书·孔安国传》)。所以王夫之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为这样,此刑渐废。七、思想的宫刑宫刑初用来驯服奴隶和俘虏,后来才主要用来惩罚和防范“性犯罪”。天子们后妃众多(虽然周代的天子相对于后世那些七十二嫔妃,佳丽三千的帝王老婆来得少些。但依周礼还是拥有十二位老婆。联想到当今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尚有人绞尽脑汁地去发明什么贞操内裤。我们就不难理解一个拥有十二位老婆的正常男人惶恐的心境。)难保她们中没有想红杏出墙的。派些奴仆服侍兼监视她们。又难保证他们中没人想监守自盗。既然没有把握,又不希望戴绿帽子。也就只能本着“宁可错割千人,不可放过一个”原则把奴仆们一一阉掉。使其成为不能对天子们后宫性垄断地位构成威胁的太监。而至此始宫刑成为主要是制造太监预防后宫性犯罪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惩戒性犯罪的刑罚存在了。即使偶然以刑罚的面目出现,也不再是用来惩戒生理淫乱。如司马迁被宫刑就绝非是因为他乱搞男女关系殃及后宫。而是因为他在思想上与汉武帝不一致并在言语上顶撞了汉武帝。至于汉武帝为什么不用刖刑之类的刑罚或割掉司马迁的舌头(有人这样干过,在文革中更升华为割喉管),大概是因为汉武帝认定司马迁的行为是对其政治统治的一种“意淫”。既然是“淫乱”那么处以宫刑也就理所当然了。思想上的意淫历代都是帝王所深恶痛绝的。它不象普通性犯罪,可以捉奸在床,然后没收它的作案工具,一劳永逸。它是种思想犯罪,极其隐蔽,不易防范,又极易传播。而对统治的威胁性又极其致命。因此它成了历代统治者最棘手的事。帝王要制约民众的行为容易,想钳制民众的思想却非常困难。汉武帝对司马迁施以生理宫刑就是一种钳制思想的尝试,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实这种尝试秦始皇也做过,但焚书坑儒的效果并不佳,那个万世帝国只传了两世就终结了。或许是汉武帝认识到了生理上的宫刑对思想犯没什么效果。转而寻求思想上的宫刑。“君权神授”“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等阉割理论正符合了汉武帝的需要。也符合了以后各代帝王的需要。只是在宋代以前,这种思想上的宫刑并不成熟。宋以后朱程理学把儒学演化成了儒教。成为了一种阉割民族血性的利刃。而文人更是首当其冲,学问越大就被阉割的越彻底。而科举制度则成了这种思想宫刑的帮凶。所有想进仕林的文人都不得不“欲成神功,挥刀自宫”。而被精神阉割过的人,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都与被骟的牛没什么两样。只知道吃草干活,其他一概不知,连杀都不用捆。而且人比牛更甚,被杀前多是跪在地上嘴里念着谢主隆恩,然后或服毒,或抹脖子或上吊。不但文臣如此,武将也不例外。一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紧箍咒般套在了他们的头上。更为严重的是整个民族被这种思想宫刑所阉割,人性中只剩下了麻木。这也直接导致了蒙古族以至始至终不足十三万蒙古族骑兵的兵力灭亡了汉族政权。而满清灭明时,满族军队也不过十五万。而在此之前,被异族整个吞并是从未有过的事。只不过蒙古族的统治者没有认识到科举制度对统治的有益帮助,而废除了科举。使汉人渐渐恢复了些民族本性。终于在一个没多少学问的和尚带领下恢复了汉族政权。明朝恢复了科举制度,汉族又故态复萌了。据传十来个倭寇就能深入大陆腹地,并能在南京城周围大杀一圈,而无人抵抗。这让我想到了在抗战时期的南京大屠杀,那些被屠杀的人往往是一脸的麻木,排着队一批批被杀,而反抗者寥寥。人性的麻木和尚武精神的丧失,证明了朱程理学灭人欲的思想宫刑阉割民族的成功。但其稳定社会稳定统治的作用远远小于它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人欲虽然有恶的一面,但也正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原动力。正是随着人欲的消亡,汉族的精神也随之消亡了。汉族从此就不再有其前期的辉煌。只剩下落日的余辉下从故纸堆里寻找自尊的能耐。诸子百家的时代是中华民族的大黄金时代,是中华民族生命力最活泼旺盛最朝气蓬勃的时代,中华人的思想学术百花怒放光芒四射充满了想象力可谓奔腾驰骋彩虹四起处处是活泼的灵性和丰富的生命。然而自从被施以思想的宫刑,光芒从此黯淡!两千年中,中国人的学术思想著作百分之九十都是对有限的几本古书经典的研究再研究,所谓学者专家思想家差不多都是为那几本书做注解,甚或是为其中某一句某一字做考证,互相抄录,辗转引据,积成烟海,终至于皓首难穷。但从此,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了,天与人合一了,紧密团结在天的周围万众一心,做成思想的长城,任何异端想造一点点反,都无异于以卵击石。生理的宫刑随着满清的消亡而消亡,但思想的宫刑并未随之而消亡。直到如今我们的教育所能制造的只能是成批经过思想宫刑的思想太监。
秦始皇想出来的吧
古代的性压迫和性剥削不仅是对女子,也有对男子的,太监制度就是一个主要表现。太监又叫宦官、宦者、阉人,就是生殖器被破坏、失去了性交能力和生殖能力后留在宫中服役的男子。古人把生殖器官看得很重,从近几十年来的考古挖掘中发现,古人在人葬时,往往头上戴了面具,阴部则有护阴盖片,这是因为古人认为头和生殖器是人体的两个最重要的部位,死后还要加以保护。在古代,杀头是最重的刑罚,宫刑(割去生殖器)则是次重的刑罚。太监们被迫(由于贫困或被俘等原因)割去生殖器而在宫中服役,这当然是一种性压迫。绝大部分太监都很可怜,生理残缺,做牛做马;但也有少数太监进入了统治阶层,作威作福,鱼肉百姓,而且因为他们的生理畸形影响到心理畸形,所以更为阴险可怕。为什么要把男子阉割后送进宫去服役,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后宫女子成千上万,而男子只有帝王及其子孙,绝大部分妃嫔和宫女没有或很少有和男子接触的机会,从而处于性苦闷和性饥渴之中,后宫如果有其他男子,无疑地会有极大的危险;可是,后宫中又有不少差使又非宫女所能胜任,所以,让被阉割的男子进后宫服刑,这似乎就“保险”了。二是有些帝王认为宦官比较忠诚。早在公元前6世纪,塞鲁士大帝就认为,阉奴和他的家庭脱离了关系,自己又不能结婚生育,没有亲情瓜葛,这种人最能效忠于他的主人,是最忠的仆人。他说:“在主人遭遇不幸时,没有谁比阉奴表现出更大的忠诚来。” 中国古代皇帝也有这样的话:“中人(指太监)无外党,专精可信任”据20世纪对甲骨文的研究,中国的太监从殷代就有了。甲骨文上有“ ” 的字样, 是阴茎,则表示切断,“羌”则是殷朝西方的少数民族。这片甲骨文是叙述殷代的武丁王将抓来的羌人阉割后成为宦者以祭神。这片甲骨文可能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宦官记录。在古代中国,阉割和宫刑有很大关系。后世一般认为宫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现,其最初的作用是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①《伏生书》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官。” 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以后的事,否则,就不存在什么对男女不正当的性交关系的惩罚了。但是,以后在奴隶主和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迫害下,宫刑的范围扩大了,成为滥施惩罚、压迫民众的一种严酷手段了。这种扩大始于何时,目前已很难查考,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②。在《周礼》中,宦官被称为阉、寺、竖。周朝时将受了宫刑的男子称为“寺人”。“寺” 是 “士” 、“寸”二字构成的,“土”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书所称“士人”即男人;而“寸”像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士”和“寸”合连一起就是用刀割去阴茎。宫刑使用的范围越到后世越扩大。例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①班固:《白虎通》国,秦王说,“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 以后,竟将这些进言者处以宫刑。《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造阿房宫筑骊山时竟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这里的“隐宫”是指宫刑,可见受宫刑的人有多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通。汉武帝时就规定了某些死刑可由宫刑来代。汉武帝生性残酷,他在位时,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司马迁只因汉武帝在询问看法时说了老实话,为当时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诅贰帅,为陵游说,下迁腐刑”。即处司马迁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东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蚕室”就是实施宫刑的地方,这又从法令上扩大了宫刑的范围。宫刑虽然演变成一种政治迫害手段,但仍和性有一定的联系,这就是使受刑者丧失性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十分重视子嗣和后世香火的封建社会确是十分严酷的惩罚。在西周时曾规定了宫刑只适用于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不适用于奴隶主贵族,即所谓“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②《周礼》秋官司刑。也”。“不剪其类”就是不断他们的后代,这说明了断其后代是施加宫刑最重要的目的,也说明了统治集团多么维护它自身的利益。此外,宫刑还有摧残受刑者的身体和精神的目的,使受刑者终生受辱,生不如死。例如,司马迁是个意志坚强、胸怀大志的人,可是每当他想起自己受宫刑的这一耻辱,都仍会发汗沾背,想“引决自裁”,不想再活了。宫刑如此残酷,当然会引起许多进步人士的反对。到了隋朝开国时虽然正式废除了宫刑,在以后历代的刑制上不见这一条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贵仍凭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至明、清。例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中就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的内容。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宫营建勤身殿,只因有关官员把中等工匠奏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这两千多名工匠全部阉割,幸亏有人竭力谏止,才使这些工匠免遭惨祸。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统治者施用宫刑是多么任意。在明朝,不仅朝廷用宫刑,某些高级将领也滥施淫威。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骥在征战中,竟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宋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以上的被阉割都是受暴力所迫。但是到了明、清两代,有一些人却自愿“净身”,即自愿被阉割当太监,这主要是由于贫困所迫。例如,一直活到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庭就是这样。他出生于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十一月三十日,是河北省静海县人,家中十分贫困,又因土豪恶霸诬陷、冤枉,父亲和大哥被捕入狱,全家被迫流落他乡,实在活不下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孙耀庭自愿“净身”入宫,认为这样才有报仇的希望,小小年纪的他面对家庭的反对竟说如果不许他这么做,他就不活了。20世纪60年代,北京有些文史专家召集了15位老太监座谈,他们谈了这方面的一些情况:任福田说:“那年头,河北省的青县、静海、沧州、任丘、河间、南皮、涿县、枣强、交河、大城、霸县、文安、庆云、东光,现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平谷,还有山东省的乐陵,都是出太监的地方。太监都是劳苦人出身,为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进宫内,有条活路,将来也得些好处。马德清说:“我是天津南青县窑子口人。父亲是个卖膏药的,母亲是穷人家的女儿,拿‘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吃上顿无下顿’来形容我的家,也就够了”。“当太监真正‘出息’了的,一千个里难挑一个,可人总往亮处看啊!我有个姑母,她有个远房侄儿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亲也是穷人,可是自从李玉廷当上了太监,十几年以后,这一家就发了,买了地,拴上了几头大骡子。我父亲常常提到这个李家,下狠心也让我走李玉廷那条路。池焕卿说:“除了穷苦人被生活所迫,送孩子进宫当太监之外,太监的来路还有几条:歹人拐骗人家的小孩图得一笔身价,这是一条;专门包办施行阉割手术的人家,诱骗苦寒人,把当太监的好处说得大花乱坠,怂恿他们把孩子送进宫去,这是第二条;有的人犯了重罪,用‘净身’来逃避刑罚,这又是一条。千条万条,被送上断子绝孙这条绝路的,大都是贫苦人家的子弟。”阉割的摧残是十分残酷的。对强迫阉割的(如俘虏)做法十分简单、野蛮,当然死亡率很高。对自愿“净身”做太监的,据《宸垣杂识》记载,必须由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在证人面前立下“自愿阉割书”,这才请来阉割者,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选一个吉日,首先要“净身”者清理大小便,然后关在房内,房间必须密不通风,使“净身”者决不受凉而感冒。在这三四天禁闭期间,绝对不能进食,以免有排泄的污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正式阉割时,“净身”者被除尽衣裤,蒙上眼睛,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有人还按头揿腰,防止他因痛极挣扎,流血过多而死。动刀前阉割者还要问他是否自愿,如果现在后悔了还来得及。只有获十分肯定地答复后,才能动刀。据《浪迹丛谈》记载,阉割要用烈酒来麻醉,使“净身”者喝醉而不觉痛,阴部还要涂满药油,这种药油也有麻醉作用。一切准备就绪后,就用锋利的刀沿阴茎的根部环而切之,深度需十分讲究,尤以阴茎下部及近睾丸处最难割,因为此处筋多,极易致命。割后即取出阴茎的海绵体,全茎只剩下两根管子,一为输尿管,一为输精管,输精管要盘曲起来塞入体内,输尿管要剪掉。割掉阴茎后当即敷以止血药,手术后四五天内不准饮食,半月不准见风。手术后一个月左右结痂收口,阴部只有一个孔洞。1870年,有一个名叫史汀德的英国官员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的方法记得很详尽。他说,做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几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的工钱,但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阉割,手术费每人六两纹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净身”者大多是穷人,有不少人无法事前付现银,所以要有担保人,手术费可以日后补交。另外一种方式是自幼破坏性功能。如果父母决定自己的儿子长大了要做太监,那么当孩子在襁褓中时,便由一个“特种”佣妇以一种特殊方法经常揉捏幼儿的小睾九,以破坏其性功能,使他的生殖器逐渐萎缩。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显出女性的特征,没有喉结,双乳突出,臀部隆起,声音尖细,行动扭捏,从而显出了太监的典型模样。阉割下来的阴茎被称为“宝贝” 。在中国,被阉割者对“宝贝”是十分重视的,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不得已而被阉割后,对“宝贝”也要妥善处理,一般有三种放置方法:一是盛以木匣,挂在梁上,寓“高升”之意,这也是阉割所追求的一个主要目的。二是送进家祠,因为身体是祖宗给的,割下来以后,还是要奉献给祖宗。三是被刀匠所收存,待被阉割者入宫后发迹了,再以银子赎回去。但是,不管怎么样,在太监死后,总要千方百计地找到“宝贝”缝在胯间,一起埋葬,从而以“全尸”、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归天”,否则,无面目去见列祖列宗,而且阎罗王还会罚自己来世为雌性骡马。但是,太监临终时距被阉割已有几十年,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宝贝”已经遗失,他们就要做一个陶或瓷的阴茎以陪葬。“穿着灰色的袍子、黑色的裤子,身体如女佣般前倾,走路一小步一小步,声音比女人还细,肌肤艳丽,并不时地把手放在股间,眼珠子向上看人,这就是中国的宦官。以上是英国人史汀德对中国宦官外形的描述。太监们不仅在生理上畸形,而且心理上也和常人有殊。他们喜怒无常,猜疑心重,有自卑心理,还有排外心理,太监和太监“抱团”。他们对于直接或间接影射“欠缺”的事物很敏感,因此如和太监同座,看到无尾巴或尾巴被切短的猫狗时,应转弯抹角地说“鹿尾的狗”;如果看到缺少柄的茶壶时,应若无其事,不要声张;对“切”、“斩”“割”这些字眼要避开,改成别的字眼。他们还有个大忌讳,即不让别人看到下身,否则,认为这是极大的侮辱。在北京有一条“尽忠胡同”,为太监下班的聚居之所,胡同中设有剃头店、裁缝店、吸烟房(清朝的太监几乎都吸鸦片)和浴池,这个浴池的顾客都是太监,连浴池中的伙计都是被阉割过的,这是因为太监决不愿让非同类之人看到他们的下身。总的说来,太监的阉割是被迫的,这是一种性压迫和性剥削。但是,太监中的极少数人受到帝王宠信以后,进入了统治集团,角色地位改变了,就从被压迫者变为压迫者了。宦官本非正式官员,不得干预政事,但是由于他们之中有些人比较接近皇帝、皇后而得到宠信,最高统治者有时也和他们商量国家大事;在封建统治集团的内部权力斗争中,当皇帝或一些贵族感到自身力量单薄时,往往也借助一些宦官的力量以克服危机。因此,在中国的历史上,宦官常常形成为一股政治力量,不仅能左右帝王的生活,而且能决定国家的命运。在宦官中,固然不乏忠义之士,但许多是察言观色、献媚讨好、野心勃勃、耍弄阴谋、为非作歹,甚至酿成大乱的卑鄙小人。宦官走上政治舞台,在汉、唐之际已经很明显了。有一些著名的事例,如西汉吕后时掌大权并成为宦官中第一个获得爵位的张释;在宣帝时掌握实权并形成了宦官集团的石显、弘恭等人;包围着安帝进行阴谋活动的李闺、江京等等。到了唐朝,有被唐玄宗十分宠信的高力士;有在肃宗、代宗时发动宫廷政变、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宦官宰相的李辅国;还有杀害宪宗的王守澄和造成“甘露之变”的仇子良等。可是,在中国历史上宦官势力最大、为祸最剧的莫过于明朝了。明代宦官为虐的特点是,宦官众杂。前代的宦官为祸只在宫廷之内,而明代的宦官其爪牙深入社会各个角落,直接危害社会,茶毒黎民,使国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作为开国皇帝的明太祖朱元璋,是深知汉、唐时宦官专政的情况的,因而也就采取了抑制宦官的做法。明初的宦官不到百人,但后来就逐渐增加了。朱元璋为了防止宦官和外界串通,禁止朝廷的地方官吏和宦官有公文书的往来,规定“内监不得识宇”,甚至在内廷宫门里树了一个铁牌,上面镌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者斩”几个大字。但是,明太祖死后才几年,他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最后宦官刘瑾还是把那块铁牌拆除了。明太祖死后才一年,政治上就发生了剧变,他的弟弟燕王朱棣起兵推翻了明太祖之孙建文帝,自立为帝,并把京城从南京迁至北京,是为永乐帝。朱棣即位后,发现朝廷内部和国内都有不少反对他的力量,就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立了一个叫“东厂”的秘密警察机构,由宦官掌握,自此宦官的势力大张。永乐帝以后,朝廷内部互相倾轧,政权极不稳固,在这种情况下,宦官的势力又进一步扩展,成为炙手可热,甚至能决定国家命运的政治势力。这个时期,宦官们的主要罪行,一是勒索贿赂,搜刮民财。如明英宗时的宦官王振,在他死后财产被没收,有金银六十余库,珊瑚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刘瑾受贿更多,地方官入觐,例索千金,有的至四五千金,地方人吏则需送贿二万金。后来没收刘瑾的财产,仅黄金就有1200万两,其他珠宝不计其数。投皇帝所好,诱使皇帝溺于淫乐,以求宠信,从而便于他们混水摸鱼,这是这些太监的又一罪行。例如明武宗时有个宦官叫江彬,出身于北方万里长城的宣府,他常对武宗谈宣府有许多乐师和美女,偷偷地带武宗至宣府,还在外抢掠民女,使宣宗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诱使武宗堕落至极的一个宦官刘瑾,他和另外七个宦官联合起来为非作歹,荼害生灵,而被世人称为“八虎”。他向武宗推荐鹰犬、女人、摔角等玩乐,使皇帝不理朝政,皇帝对国家大事的批示都由他擅自作主,行使管理天下的大权,但因为他是文盲,所以都将朝廷文件带回家中,和他的妹婿及心腹们商量之后再写批答,最后再交给被贬低职位而成为他的秘书的大学士修饰他们的那些俚俗拙劣的文句。三是残害忠良以进一步把持朝政。例如在明成化年间,有个太监叫汪直的,本是瑶人,在战争中被俘被阉而到北京,做了内监。他精灵乖巧,得到万贵妃和明宪宗朱见深的宠信,于是利用这种宠信建立了另一个秘密警察机关“西厂”,和“东厂” 相互倾轧,争权夺利。他用一种叫“弹琵琶”的酷刑来陷害朝臣,一以排除异己,二以壮大自己的声威,这种酷刑就是用锋利的刀来剔活人的肋骨。《明史》记此刑时说:“琶者,锦衣酷刑也。骨节皆才解,绝而复生。” 他为了谎报军功,还不断地挑起外患,使边防军务陷于极度的混乱之中。更严重的是明熹宗朱由校执政时的魏忠贤。他年轻时本是个无赖,因为赌徒所逼,而自宫,万历年间中选入宫。入宫后和当时为皇长孙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实际上可能是一种“对食”关系,即做没有性交关系的夫妻,借以自慰。客氏是朱由校对之很有感情的人,朱由校即帝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封为奉圣夫人。因为客氏的缘故,魏忠贤也一步步地得到宠信,熹宗即位不久,就叫他做司礼秉笔太监,不久又叫他掌管“东厂”,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了。魏忠贤得势后,经常矫改中旨,倾害公卿,并和反对他的东林党发生党争。当时,不容于东林的一些佞臣贼子都相继依附魏忠贤,成为魏的“义儿”,其党羽有“五虎”、“五彪”、“十狗”等,结党以打击东林,以后诬杀杨涟、左光斗等一批较为正直的大臣,对敢于向魏党提不同意见的人施以酷刑,使朝廷中善类为之一空。他和客氏在后宫杀熹宗的选侍赵氏,幽禁裕妃张氏于别宫又进而杀之,气焰嚣张到了极点。同时他还发动“东厂”的特务对民间加强控制,只要听到有人议论朝政和魏党,就加以杀戮,一时弄得特务横行,人人自危。魏忠贤后来又进爵为上公,气凌君主,媚之者称他为“九千岁”,还有人称他为“九千九百九十九岁”,和“万岁”只差一岁;还到处为他立生祠,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族中襁褓之中的幼儿也被封官位、爵位。魏忠贤和他的党羽们的倒行逆施使本来已经腐朽的明王朝更加摇摇欲坠了,这就是历史上所记载的“天启乱政”。以后,到了无启七年(公元1627年)八月,熹宗驾崩,崇祯帝朱由检即位,十一月就宣布魏忠贤罪状,迫使他自缢身死,后被戮尸,十二月,客氏被押入浣衣局,被活活打死;以后又追究魏党,分六等定罪。此祸虽除,但明王朝已元气丧尽,病入膏盲,不久就灭亡了。关于宦官,还有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是“宦寺宣淫”。据史书记载,太监娶妻的不少。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刀笔吏吕言晤之女吕国妹的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为妻,元擢为此当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这个太监竟因此而当上了天雄节度使。所以,《后汉书·刘瑜传》说:“常侍黄门亦广娶妻”。宦官在宫廷中的淫乱,也是史不绝书。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权之、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潜在宫中不谨”。这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再如,汉朝的李延年一方面做汉武帝的男宠,另一方面又和宫女淫乱,民《史记·佞幸列传》所云:“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太监怎么还有性能力,这是令今人费解的。从总的方面来分析,有些宦官还有性欲,还有一定的性交能力,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因为阉割得不彻底,或阉割后有“再长”的现象。有的宦官在显贵后千方百计地使“阳具复起”,此法究竟如何,令人已不了解了。另外,有的宦官虽然没有性交能力了,但是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即所谓“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还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他们即使完全丧失了性交能力,也可能用手交、口交、工具交等方法来玩弄妇女,甚至对女子进行性摧残以发泄性欲。后汉的宦者栾巴是中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清代乾隆时有人向皇帝报告说:宦官虽已被阉割,但在很多情况下,被割掉的阴茎仍会长到需要再一次阉割的长度,并说明朝曾发生过太监和妃嫔间的丑闻,建议立即检查宫中所有的太监,对又长出部分阴茎的太监再度“斩草除根”。乾隆准其所奏,结果很多太监又被迫进行另一次非人道的手术,有些人因而丧生。对宦官来说,残余的性能力加上变态的性心理,再与权势相结合,就会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坏事来。如《野获编》“宦寺宣淫”条云: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全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景泰初元,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 事下按御史验闻。元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 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以上都是明朝发生的事情。太监不仅逼奸民女,而且夺妻杀夫,这除了说明他们专横跋扈、无法无天外,也可以说明他们的淫欲炽盛,也可能还有一定的性能力。《野获编》“宦寺宣淫”条又记载了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要玩弄妇女,并带有性虐待、性摧残的性质,例如: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小唱”即雏妓,那个太监竟用一个假阳具强行塞进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的肛门(即“谷道”),把她活活地摧残死了,这种惨绝人寰的事在古代并不是个别的。惨绝人寰的事不止于此。有些得势的太监享尽人间富贵,却因不能御女而憾恨,所以就千方百计地企求恢复性能力,为此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万历年间,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江湖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以致“四方失儿无算”①。据载,那个魏忠贤也曾杀过七个囚犯,吃了他们的脑髓,这真是太可怕了!到了清朝,一切都因袭明制,然而对于宦官却一反明朝之所为,管束很严,例如宦官干预朝政者斩,宦官出京者斩。但是,宦官的活跃程度总是和一个朝代的腐朽以及社会的混乱程度成正比的,到了清末,太监又开始兴风作浪了。在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太监安德海恃宠而骄,做了许多坏事,横行勒索,无恶不作。有一次,他到了山东,搜刮百姓,被山东巡抚丁宝帧以“祖宗向有内监不许出京之戒”,此必冒充太监,把他抓来就地正法,慈禧来不及救,而且无话可说。据野史记载,在验尸时竟发现安德海赫①《野获编》“食人条”。然有阳具在,丁宝帧即以其他太监之尸作了替换,以遮慈禧之丑,所以慈禧后来不但不怪罪于丁,反而升了他的官。以后,慈禧又宠信太监李莲英,他的权势炙手可热,勾结袁世凯,破坏“戊戌变法”,为虎作伥,推波助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作用。据说他是阉割未净之身,有人还向他进奉海肾等壮阳药物。他在宫外有妻妾,而且有子女,不过表面上说都是领养来的。后来,太监小德张又受慈禧的宠信,并成为隆裕皇后的心腹。他权势显赫,有不少大臣竟和他拜把子。隆裕死后,他就告老离宫,最初住在北京永康胡同自己修的一所穷奢极侈的大宅里,过着大富豪的生活,后来又搬到天津的英租界去住,娶了好几个老婆。有一次,他的一个小老婆受不了他的摧残,跑到大津英租界的巡捕房去哭求救命,诉说在小德张家常受答杖和折磨,小德张贿赂了巡捕房,把这女子要了回去,重入虎口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所幸,历史上的这一页已经永远地翻过去了。
李白,杜甫,徐霞客,孔子
秦始皇,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建立首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曾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
宫刑,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和生殖能力。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破坏阴囊和睾丸[1]。汉代宦官人俑皆去势而没有切除阴茎,隋代则废,故没资料显示宫刑需阉割所有外生殖器,亚洲一带有畜牧基础能力的民族皆有此能力[2],而切除阴茎因切断六条动脉,则需要外科手术技术,并没有资料显示清朝以前中国有此技术,[3]“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
下蚕室:受宫刑。因为古人相信受宫刑之后,疮口若经风吹便会感染导致“破伤风”,在受刑时及受刑后的一段时间,受刑人必须待在如“蚕室”(养蚕的屋子)一般温暖而不透风的地方。
著名受刑人司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