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VS债权转让中的抵销1.法定抵销(1)互负到期债务(未到期债务人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2)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3)不能抵销:a.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因故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b.合同性质: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c.约定不得抵销。2.债权转让中的抵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提示】“法定抵销”是站在“债务到期的先后”来说的,而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是站在“债权到期的先后”来说的,因站的角度不同,所以表述不同,实质上都是一样的,即先到期的债权人或后期的债务人可以将自己对他方享有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