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日报表每月一次,由公司会计进行负责。
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企业不得违反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财务报表通常经注册会计师审定。
财务报表随着商业社会对会计信息披露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而不断发展的。主要有: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损益表(income statement),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财务报表注释,其他财务报告和会计界争论的第四财务报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