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 (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