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入发票保存途径有如下:
1、出纳员设“发票管理台帐”,对发票的购买、领用、退回和库存情况进行登记,如因管理不当发生遗失、导致罚款的,由出纳员负责。
2、发票管理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3、已整本填开的发票须及时收回保管;如发现遗失发票或有违反发票管理行为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部及税务机关,以便及时处理,免遭损失。
4、每月5日前,出纳员向财务部会计申报上月发票的购买、领用、用完退回、核销及库存情况,并申报上月的实际开票金额。
5、管理和使用发票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此规定。严禁伪造、买卖、涂改、撕毁和弄虚作假。凡违反此规定的,根据不同的情节,给予处分和罚款。
酒店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1、酒店是对外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2、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不得超过发票规定的限额不得拆本使用。
3、填写发票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且连号使用。
4、 发票应区分发票种类,按要求如实开,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填写的内容包括经营业务内容,填制日期、客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签名。
5、 作废的发票应加盖作废章,连同存根一起保管,不得撕毁,未使用完的发票应加强保管,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应及时上缴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