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宗教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当承认,各级政府对宗教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但对宗教事务管理的目标、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误区。管理的出发点停留在“不出事”、“怕出事”这种实用主义的层面上。对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在老百姓的宣传工作还不是很到位。有些群众错把“宗教信仰自由”等同于“宗教活动自由”,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二是管理的手段和方式简单化,平时对宗教和宗教问题敬而远之,出了问题则简单处置,宗教方面不稳定因素不能及时化解。三是管理的力量不足,在乡镇(街道)一级,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一般只有民宗助理一人,进行行政执法,还要依靠上级民宗部门的力量,影响对基层属地管理要求的全面落实。另外,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在基层发挥得还不是很理想,各存想法,各自为阵,宗教工作难以真正形成合力。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对策。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方针,结合公共管理的基本理念,我认为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