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办法:1、应收账款坏账核算的备抵法-计提减值准备,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为未来不可预计,当投资的公司经营状况下降时,应收帐款可能不会全部收回,计提减值准备等于提前上了一道保险,体现谨慎性原则2、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资产计提双倍折旧可能是资产本身消耗比预计要大或者是提前达到报废年限,加速折旧能避免资产的突然减少起预防作用。新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较过去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扩大了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新制度和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由四项增至八项,即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这些减值准备的提取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及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全面运用。(二)缩小了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范围,更多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新准则针对当前国内尚不具备成熟的市场的现实和一些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随意运用公允价值等手段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严格限制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并规定在非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中不确认收益,只确认损失。(三)固定资产折旧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不仅存在有形损耗,也存在无形损耗。如果采用直线法,可能会造成企业设备陈旧、更新速度慢。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则可以实现加速设备的更新,同时计提折旧也会更符合实际情况。(四)关注和反映或有事项的规定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为或有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存在须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潜在资产,因此,企业一般不予以反映和披露;而对于或有负债却必须据实披露,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会计工作中的谨慎性原则探析
由于我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不合理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的存在,企业内部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利用谨慎性原则达到调节利润以及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会计工作中的谨慎性原则探析,希望能提供帮助。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市场主体的干预越来越有限,更多地将市场主动权交给企业,由此带来的风险和竞争因素不断增加。这种情况使得企业会计核算所处的环境也并不稳定,而谨慎性原则的提出为减少这些不确定因素,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在我国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依旧存在着问题及其自身的局限性,对此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会计工作;应用
引言
谨慎性原则又可以称为稳健性原则抑或称其为保守主义原则,它要求在不确定的会计环境因素下,由于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会或多或少受到这些风险因素的影响,因此会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并运用自身的职业判断选择最具有保险性的会计估计方法,从而少估资产和收益、多估负债和损失。
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能够有效防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虚假陈述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国的资本主义市场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不合理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的存在,企业内部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利用谨慎性原则达到调节利润以及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由此可见,加强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现状进行分析,能够为其在会计工作中的合理运用提供一定的支撑。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具有极大的主观判断性
从谨慎性原则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它是企业在面临内外部不确定风险因素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利于企业最为谨慎的信息反映。在这个时候,企业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便会运用他自身的职业素质能力以及其做出的判断来进行反映。这种局限性容易导致相关的财务会计信息反映得并不准确,而相关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在进行阅读的时候也会对其所反映的信息拿捏不准,从而对企业投资决策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例如,存货在期末计价中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成本是指企业购入存货或者自产的实际成本,而对于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需要相关的职业判断。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可变现净值的定义是指在企业的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存货的估计的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售出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再比如,对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相关财务会计人员对折现率以及未来的现金流量做出合理的估计。
这些都需要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相关的经营做出估计,这种估计的主观性难免会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和准确性,企业能够利用这些主观性为其利润的调节创造有利的条件,可见这种做法无疑会损害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从另一方面讲,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利用谨慎性原则的模糊性界定,从而做出有利于企业粉饰财务报表,达到企业财务状况指标的目的,导致企业的财务会计形成“失真”的局面,这不仅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滥用也损害了企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是不道德的行为表现。
例如,作为美国最大的保健公司南方保健公司在2003年被查出高达27亿美元的会计造价,虚构其利润,成为“第二大会计造价大王”。在对南方保健公司的造假案例分析中,发现其会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忽视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利用该原则的主观性对其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
(二)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企业会计准则对谨慎性原则的相关规定中,赋予了企业一定的主观性,使得企业能够根据具体环境的变化,使得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信息,从而有利于企业内外部相关主体的决策。相比较那些较为硬性的规定而言,具有弹性的规定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而现阶段企业中普遍存在高素质的企业会计人员较为缺乏的状况。
一方面,由于对相关财务会计人才专业的培养面比较窄,使得他们掌握到的专业知识较为匮乏,不能够满足企业当前企业会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对于财务会计人员自身来讲,他们满足于自身现有的知识把握,觉得实践经验能够补充他们后续知识的缺乏,而不主动积极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新规定和相关变化。
再者,对于企业自身来讲,除了财务会计人员对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了解之外,高级管理人员并不会花费很多的时间去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现实状况,从而忽视对财务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养和培训。
以上教育的缺乏会导致企业内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他们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也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得财务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失真情形,应当引起企业管理人的重视。
(三)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存在冲突
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衡量具有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在不同的方面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但是谨慎性原则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存在着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对于客观性原则,它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以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基础,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比之下,谨慎性原则要求,当企业可能发现尚未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时,企业应当对此进行记载和反映出来。
可见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存在着某方面的冲突。对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来说,谨慎性原则与它们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与企业之间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使得投资者能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投资策略的分析,从而选择比较利于自己的投资的策略目标。
一致性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能够在不同的时期都能按照既定的财务会计信息衡量标准进行记载,这样与企业也有关的各个主体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的相关变化情况,从而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预测。
可见,虽然会计原则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反映做出了不同角度的规范,但是真正要实现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需要将不同的会计信息进行协调才能更加切合实际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完善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应用的措施
(一)削弱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的主观色彩
企业的财务会计负责人以及内部的主管人员之所以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拥有谨慎性原则运用的主观判断性,是企业会计准则使企业自身更加具有主动性的相关规定。由于谨慎性原则没有要求一个既定的标准,才使得造假的案件频繁发生,屡禁不止。因此,要想削弱谨慎性原则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运用的主观性,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应当对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完善,使企业在进行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能够把握一定的度,同时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对相关的估计范围设定一定的范围,使企业的实际的工作中只能将其估计的结果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样不仅能够使得相关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和客观性,也能够使得各个企业之间的信息能够具有可比性。
其次,应当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详细披露会计项目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情况,使得会计信息的披露更加的透明化,能够使企业的相关利益主体了解到企业最为真实的财务状况,从而规划自身的投资决策。
其次,加强企业内外部的监督。企业应当将对财务会计信息客观性和真实性的监督纳入到内部的审计监督当中,随时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如果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不能达到相关的目标,应当建立企业外部的监督体系,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相比具有客观性,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上,企业可以通过上述措施加强对内部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提升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对谨慎性原则的把握是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这需要他们的专业素质作为支撑,如果他们的相关专业素质较高,那么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关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越具有现实可能性。因此,如何提升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成为了现阶段的切实需求。从相关的培训、教育机构来讲,他们应当充实财务会计的授课内容,将那些较为前卫的财务会计知识纳入到授课当中,丰富授课的.主题和形式,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乐趣和热情。
同时,在授课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聘任那些在财务会计领域较为领军的人物来进行相关课程的讲解,这样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从财务会计人员自身来讲,应当在平时的工作之余抽取实践阅读财务会计的新规定,对自身的实践工作进行思考,在学习中进步,将实践工作中认为不合适的经济业务处理和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从企业来讲,应当对内部的财务会计人员安排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相关人员出席课程的培训中。
另外,企业还可以财务奖励的措施,对于那些积极主动学习的财务会计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可见,对财务会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不仅仅是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的责任,相关的主体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各种途径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三)协调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企业采用保守主义的体现,多估计费用和损失,少估利润和收益,这对于国家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政收入的来源。因此,国家应当对企业对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运用进行协调。如果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与企业的投资者和企业的相关利益相关,应当充分发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然而,会计财务信息是反映企业的实际发生的客观信息,也就是应当将客观性原则放在首位。而与可比性和一致性原则来比,企业应当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会计方法,并将谨慎性原则运用其中,在不同的时期继续运用,这样才能实现会计信息横向和纵向的比较。
结论
谨慎性原则从实施以来,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焦点,不管讨论的结果怎样,它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反映无疑是有利的。但是,有些企业出于对自身目的考虑,不管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精神”标准,从而滥用谨慎性原则达到提升企业利润以及粉饰企业财务报表的目的。
面对这些问题,企业和相关的财务会计主管部门应当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并采取一定的措施,规制谨慎性原则的使用中的“度”的问题。综上所述,只有对反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才能使其发挥出预期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雁平.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S1).
[2] 张丹丹,钟骏华.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23).
1、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2、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者返修等。3、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 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4、谨慎性的应用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否则,会损害会计信息质量,扭曲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这是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资产,在预期未来能够收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期末对应收款项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费用。(二)存货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根据这些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有效地避免高估资产。(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该规定要求企业不能高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该规定要求企业对同一项资产在改变其用途时,不能滥用公允价值去高估资产价值和收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五)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可供选择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加速折旧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计提折旧。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对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不计入相应资产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并合理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价值的减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确保企业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费用。(六)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进行合理摊销。该规定要求企业不能因自行开发成功无形资产而调减费用,并且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其使用寿命内摊销,确保企业不高估无形资产价值、不低估生产经营费用。(七)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费用支出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要求企业将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使企业在风险很大的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都计入当期损益,要求企业不低估费用;同时,对形成无形资产可能性较大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要求企业不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这是确认和计量费用支出时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和运用。(八)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又规定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资产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还规定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其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处理发生的借款费用时,在不低估费用的同时又不高估相关资产价值。这是确认和计量费用支出时谨慎性原则的又一充分体现和运用。(九)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和计量收入中的体现和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了企业销售商品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还对企业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作了类似规定。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合同收入做了更谨慎保守的确认条件。这些都要求企业在面对复杂情况和不确定因素时,谨慎考量确认收入条件,不高估企业收益,防范风险。 (十)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中的体现和运用第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了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的,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当期企业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确认有关成本费用和负债。第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中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在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债权人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第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面对不确定的复杂因素时,谨慎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不低估企业的负债,是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和运用。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一、谨慎性原则在有关会计要素的界定和确认中的体现和运用 (一)资产要素的界定和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对资产要素做出定义后,又规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规定,防止了将不能形成或不能确认为资产的对象和事项确认为资产,避免了高估资产、低估费用。 (二)收入要素的界定和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收入要素做出定义后,规定: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这些规定,防止了将不能实现或不能确认为收入的交易和事项确认为收入,避免高估收入。 二、谨慎性原则在各种非现金资产计提的各种准备中体现和运用 (一)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资产,在预期未来能够收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期末对应收款项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费用。 (二)存货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根据这些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有效地避免高估资产。 (三)期末对应收款项和存货之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他有关具体准则的规定,当企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些规定,有效地避免高估资产,保证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是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 三、谨慎性原则在非现金资产的后续计量中体现和运用 非现金资产在后续计量中,除了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计提各种准备之外,还需要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后续计量中。 (一)存货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该规定要求存货在后续计量中,对前期发生跌价、后期得以升值恢复的,其升值恢复的金额不得超过原来确认的跌价金额,不能高估存货价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该规定要求企业不能高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该规定要求企业对同一项资产在改变其用途时,不能滥用公允价值去高估资产价值和收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四)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可供选择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加速折旧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计提折旧。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对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不计入相应资产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并合理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价值的减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确保企业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费用。 (五)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进行合理摊销。该规定要求企业不能因自行开发成功无形资产而调减费用,并且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其使用寿命内摊销,确保企业不高估无形资产价值、不低估生产经营费用。 四、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和计量费用支出中的体现和运用 (一)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费用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要求企业将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使企业在风险很大的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都计入当期损益,要求企业不低估费用;同时,对形成无形资产可能性较大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要求企业不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这是确认和计量费用支出时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和运用。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又规定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资产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时,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还规定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其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处理发生的借款费用时,在不低估费用的同时又不高估相关资产价值。这是确认和计量费用支出时谨慎性原则的又一充分体现和运用。 五、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和计量收入中的体现和运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了企业销售商品要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还对企业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作了类似规定。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合同收入做了更谨慎保守的确认条件。这些都要求企业在面对复杂情况和不确定因素时,谨慎考量确认收入条件,不高估企业收益,防范风险。 六、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中的体现和运用 第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了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的,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当期企业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确认有关成本费用和负债。第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中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在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债权人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第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这些规定,要求企业在面对不确定的复杂因素时,谨慎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不低估企业的负债,是谨慎性原则的充分体现和运用。
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利影响 由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因素,许多财务报表项目不能准确地计量,只能加以估计,。然而会计估计毕竟是就现有资料对未来所作的判断,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或后来的发展可能不得不对估计进行修订,但这并不是说先前企业所进行的会计估计是错误的,只是企业先前进行的会计估计不再适用于当前的状况。会计估计变更后才能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更加直观的了解到企业经济活动的现状,能更加精确的对企业的未来经济发展做出预判,由此做出是否继续投资的决定,政府部门也可以更好的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合理。正确运用会计估计变更不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良好的指导作用,而且能够更加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有助于企业管理当局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继而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也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的会计估计变更,能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是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有力保证。 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 错误和滥用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信息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由于会计估计是指企业会计人员凭借已有的信息或者已经积累的经验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结果不确定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所作的判断,这使得会计估计的变更有一定的主观性;又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估计变更因素的判断结果难以证实性,使得会计职业判断对会计估计变更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企业会计活动中,既可能因为掌握相关信息不足,依赖判断的基础发生变化,或做出判断的企业会计人员经验不足,从而导致企业会计估计与将发生的事项出现较大偏差,亦即会计估计错误;也可能因一些企业故意利用会计估计的职业判断空间,调节企业的利润。
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正在成为企业粉饰财务报表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等操纵利润方式受限以后,会计估计变更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利用,不管是由于融资动机还是由于规避退市、平滑利润动机,会计估计变更成了一些企业随心所欲改变企业报表的调剂器。企业虚增利润,必然同时会虚增资产,而虚增的资产最终是要被“消化”掉,当企业通过调整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方式,实现利润“技术性”增长时,实际上大多数情况是企业在“消化”虚增利润而形成的不实资产,本来为了“谨慎性”这一会计原则而诞生的会计估计变更,却可能沦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法宝”。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所产生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偏离了事实的,它将引起投资决策失误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无效配置,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极大地扰乱了资本市场,更是对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经济建设的巨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