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可实现财务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全程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财务部门对资金的统一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防止财政资金的沉淀滞留,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许多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利于逐步实现公平分配和提高行政效能,也有利于节约工作成本。在原来分散核算体制下,由于依法理财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缺乏严密规范的监督机制,导致各单位严重的分配暗箱操作和随意性大的现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每一笔支出都须经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受理,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批准,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违纪、违规支出果断予以拒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使其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譬如会计人员在原单位,要服从单位领导的指令,在客观上限制了会计人员开展会计监督和保证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使得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名不符实。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到会计核算中心,由其统一管理,从而改变了原来会计人员以单位管理为主的体制,保证了会计人员的客观独立,便于会计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四)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前,有的单位财会人员素质低下,无证上岗现象严重,各单位自行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工资报酬、日常管理都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可以说会计人员仅对单位领导负责,因此很难规范会计从业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从人员配备到会计核算从财务部门到单位内部层层把关、科学管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了会计核算制度和程序。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虽然不多,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会计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奖惩有着严格的制度,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上岗后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而且会计核算中心机构的会计人员,在公开、公正、高效、廉洁、透明的工作环境下对所有核算单位的会计业务,按照统一、规范的核算程序和要求进行业务处理,并且全部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避免了做假账现象的发生。所以,客观上为提供准确的信息打下了基础,并从根本上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会计委派制度的一种实现形式,具体是指财务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各单位只设报账员,通过会计委托代理记账,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旨在集中单位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了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