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
1、平均年限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总年限法:年折旧率=可接受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00%预计使用年限=n×(n+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4、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除掉政府规定的特殊产品外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20年。
2、飞机、火车、船舶、机械、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除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