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建材属于商业行业,应交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为例;
1、公司采购原材料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等
2、销售出货确认收入做:
借:库存现/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月底销售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4、结转应交税费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5、交税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6.月底结转收入做: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建材销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为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因此,若该企业销售自产的上述货物,可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办理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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