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的合格证书。
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考试资格: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扩展资料
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财政部考办发布。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