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所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证的有效期是6年。】会计证年检,也就是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也有规定:第十六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第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一般是财经法规和最新的会计准则、会计实务等等知识。】有的地方会计继续教育,是需要到当地财政局规定的地方进行现场听课学习,然后考试,成绩合格方能视为完成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并加盖印章。有的地方是通过网络教育的形式,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都是在当地财政局认同的网站进行。因此各个地方财政局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可能略有不同,要以当地财政局的规定为准,建议多关注当地财政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