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1、办理对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离开原来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2、受理部门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3、提交材料⑴《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⑶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原件。⑷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二、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的1、办理对象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2、受理部门调出手续受理部门:持证人员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入手续受理部门: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3、提交材料⑴办理调出材料有:①《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③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④3.5寸磁盘及拟调入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编码(6位数字);⑤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⑵办理调入材料有:①《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③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④个人信息磁盘;⑤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4、办理程序调转材料确认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当场免费办结。《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可以上财政局网站下载,亦可以到财政局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