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由报销人粘贴好以后,报相关人员审批,审批以后的,找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然后,才是出纳付款。
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扩展资料: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监(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监(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票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