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增资,涉及内部投资的,合并报表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贷:长期股权投资扩展阅读:母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无论是否支付款项,应在购买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非现金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费统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子公司股东变动应在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后,进行账务处理。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七条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息怒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