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初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是: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说明。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属地管理 ”原则,报考人员应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选择报考地区(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单位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区须一致),不能跨地区报名。
(1)报考人员的报名证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准备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准备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检查:
①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因此在某市报考会计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须持有该市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在该市工作单位工作(或在该市居住)。持外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外市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须回发证地或工作地报名考试。
②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13年73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3)学历证书的有效性检查: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提供其有效证书编号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包括:网上学历查询结果()、或提交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技工类学校须具备当地教育部门相关学历认可文件。
3、凡使用无效身份证、异地或无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教育部门不承认的学历等证件报考的考生将被取消全部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