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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大、做强,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创新自身的内部管理机制是关键。本文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的创新提出几点意见。 一、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机制是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的关键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采用的是“新瓶装旧酒”的方式,无论是合伙所还是合作所的骨干注册会计师,多数来源于原来的挂靠所(国资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基本上还是“行政式”、“家族式”和“老板式”。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与完善的情况下,这种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的旧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模式难以使注册会计师当家作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出现矛盾后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极差,人员易合易分,难以形成规模,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极不适应。把会计师事务所的命运交给一个人,从根本上遏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活力,也不利于其内部诚信控制机制的形成。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组织,不单纯是物质资本的组合,更是智力型劳动的组合,即“人合”。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章程为基础,注册会计师在章程范围内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因此,这就确立了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章程公开、民主的领导机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领导机制的途径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化的法人治理机制发展,即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权与行政管理权相分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在这种领导机制下,重大问题的决策均由注册会计师大会或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合作人会议共同讨论决定,会议主持人由民主选举的德才兼备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担任。重大问题决策后的执行工作,则交由会计师事务所的执行经理负责,并向注册会计师大会或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合作人会议报告工作。构建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分工协作的领导机制,有利于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经济权益和保障注册会计师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有利于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使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发展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凝聚力并形成领导合力;有利于对外吸引人才,使会计师事务所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二、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机制是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的重点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着管理松懈、纪律松弛、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巨大的市场空间很容易使处于发展初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简单的管理层面上获得成功。但随着市场经济容量增长的放缓,竞争对手增多,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开放服务市场时间表的执行,如果仍一味地在市场扩张上下功夫而忽视管理机制的创新,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被淘汰。这种简单扩张的管理方式实际上是“小作坊”、“小摊点”经营管理模式的体现。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机制必须克服计划经济体制和“农耕文化”的影响,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适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竞争必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这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内在要求。面对新形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应具备以下特点: 1.成长性。成长性就是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重视第一生产力,依靠人才、知识的更新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服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意识既是会计师事务所“软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其“软件”建设的根基。注册会计师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将自身的价值与事业的发展融为一体,把事业作为人生的追求与奋斗目标。成长性体现在“硬件”上就是要实现设备现代化,特别是实现信息网络的现代化。“软件”与“硬件”互为作用,才能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的成长性。 2.公开性。管理的公开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依照法律法规等实施管理。制度管理就是公开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应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另一类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前瞻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行机制能够调动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管理的公开性是管理民主性的必然要求,而当前管理的公开性要着重解决财务管理的公开性。 3.自律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组织要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具有严格的自律性。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性是建立在其自律之上的,只有建立健康高效的自律机制,才能体现其严格的自律性。当前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机制普遍存在缺陷: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没有分离;没有体现前瞻性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整体自律意识差、有章不循等。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自律性,要在所内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注册会计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是有力的组织保证之一。 4.服务性。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之家,温馨的家才会对注册会计师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性体现在其要满腔热情地为注册会计师办实事,不仅为注册会计师的从业服务,而且为注册会计师的生活服务,要为注册会计师排忧解难并为注册会计师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三、建立有效的会计服务机制是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也是商品,能否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会计和审计服务是社会对注册会计师队伍认可的唯一标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是注册会计师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道德涵养、处世哲学、服务态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文化要素的综合反映,就创新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机制而言,是领导机制、管理机制的最终体现。 1.建立有效的会计和审计服务机制,会计师事务所面向开放的市场经济,使会计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方向大踏步迈进。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我国加入WTO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将从传统的以审计业务为主转变为审计、非审计业务并重,业务范围将逐步扩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参与主体的进一步细分和复杂化,必将促使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向专业化发展。现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尤其是开拓国际领域的业务,要涉及多个专业领域,规模化、集团化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要从“小作坊”、“小摊点”的传统经营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克服工作方式上的重个人、轻群体、忽视团结合作和集体力量的观念,加速会计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的进程,重塑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取信于社会。 2.建立新的会计和审计服务机制,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机制是基础,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是关键。知识经济的到来、业务领域的扩大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重视知识的更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学历程度和延长教育的时间,吸纳新的人才。我国目前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参考人员的资格只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要求是偏低的,而司法考试要求参考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做法就比较值得借鉴。为解决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在时间差上的矛盾,可以考虑采取给注册会计师配备助手的办法,一个执业注册会计师配备多名助手,每一个助手精通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多名助手涉及多个领域,使注册会计师执业形成一个工作群体,以保证服务质量。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在社会上聘请各方面的专家型人才,形成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掌握的人才信息网络,一旦需要就能及时发挥作用。 3.建立会计和审计服务机制,健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责任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故意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或相关利益者损失,除应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处分外,必须给予赔偿,对故意违反者要加大其违规违法的成本。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提供会计和审计服务的质量,使注册会计师诚信道德水平得以提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行业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改进和加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项改革不断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革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健全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协会作为推动行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时代赋予的一项光荣使命。多年来,在财政部门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协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断发展和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行业各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应当看到,目前协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与会员需求、社会期望和行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改进和加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关系到行业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关系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各级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方式,切实解决行业发展和会员执业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1.加强调查研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建立与会员的交流平台,广泛倾听会员呼声。每年应确定调研的重点项目,并确保调研工作取得成果,全面掌握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明确工作方向,研究解决办法。2.制定发展规划。要积极总结行业发展规律,深刻分析和判断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增强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科学规划行业未来发展的目标和实现路径。3.抓好工作重点。要强化统筹意识,既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又要加强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使协会工作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向战略性、全局性和根本性领域拓展。特别要抓住事关全局的主要矛盾,明确每个时期、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抓好重点,兼顾一般,通过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局工作的推进。4.重视政策落实。制定政策措施并确保政策措施的执行到位,是协会推进和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科学制定推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同时,要狠抓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停留于文件。5.完善工作机制。要在财政部门党组和协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健全协会决策和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授权、章程规定和会员需求,积极行使职能,充分发挥包括委员会等在内的协会各类工作组织的咨询、决策作用,积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联络机制,使协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贴近市场、贴近会员。三、加强会员服务,创新工作领域1.着力扶持和引导事务所发展。当前,要围绕做大做强、提高行业竞争力这一行业发展的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支持事务所在做大做强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积极推进大型事务所跨地区交流合作,大力协调解决联合合并中遇到的困难,并为事务所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提供便利。要在尊重市场选择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协会的引导作用,通过座谈、论坛等多种形式,搭建事务所与事务所之间、事务所与大型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为事务所之间的联合合并牵线搭桥,培育优质事务所,按照优质优先原则推介事务所参与高端市场的竞争,支持有条件的事务所建立国际服务网络、树立国际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在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时,要重视中小事务所的规范、发展工作,充分利用事务所报备信息,掌握各事务所执业特点、擅长领域,支持引导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做优,实现行业和谐均衡发展。2.深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指导,提高课程设计的前瞻性、先导性,以及对不同层级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特别要帮助中小事务所新任股东和合伙人提升管理技能;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本地区财经院校和行业专家的专业资源,丰富课程体系和案例教学手段;严格教学管理,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培训机制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其中,要统筹推进事务所人才培养、使用和推广工作。积极推荐本地区优秀人才参加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广泛吸收行业领军人才参与协会委员会以及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课题研究等专项工作;广开渠道,推荐优秀注册会计师参政议政,以及为证券、金融、国资管理、外汇管理等部门工作提供专家支持。3.不断改进注册管理工作。坚持以会员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方便会员,减轻会员负担的原则,改革完善会员注册、转所、转非、任职资格检查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协调建立并认真实施股东、合伙人资格实质性审查程序;紧紧抓住“注册”这一中心枢纽,加强对会员执业资格信息和执业活动信息的采集、监控和披露,做好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的应用和维护工作,全面实现行业诚信信息监控系统的“全面记录、实时监控、主动披露”功能,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做到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建立资深会员制度,不断完善会员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为不同层级会员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非执业会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训及专业信息支持。4.继续加强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设置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专业技术咨询工作,对会员咨询的专业问题做出及时答复,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应向所辖事务所公告。推广应用信息技术。5.积极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立法和政策协调,密切关注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反映行业诉求;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对外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逐步解决重复检查、市场分割以及外部干预等执业环境方面的问题;指导事务所完善内部劳动保障等制度,维护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行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机制。6.深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诚信是行业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公众信赖行业的基础。要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完善行业诚信的教育监督体系。强化会员执业诚信的教育和引导,组织落实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制度;认真执行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完善惩戒办法和惩戒程序,严格检查,严格惩戒,树立监管权威;不断总结完善行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处机制,宣传和表彰诚信行为,披露和惩戒失信行为,将行业诚信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不断加大行业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深化对相关部门的宣传,增进了解,取得支持,着力打造注册会计师职业品牌,铸造行业诚信形象,促进行业永续发展。7.大力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以行业党建工作保障和促进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途径、方式和工作内涵,健全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文体活动,活跃行业文化,营造和谐氛围。四、严格协会管理,提高执行能力1.严格协会内部管理。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心,调动积极性。2.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科学安排好每年、每季、每月的工作,特别是在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间上,对向会员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细化并予以制度化。要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明确完成时限、监督工作进度。要严格督办和检查制度,不遗余力,抓住不放,确保抓出成果、取得实效。3.加强协会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协会员工的教育培训,积极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提高协会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强协会队伍的作风建设,强化协会员工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脚踏实地、改革创新、敢抓敢管、注重服务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协会的执行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责任编辑:阿十
一、事务所运行机制问题近一年来,我们采用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广东省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脱钩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运行机制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1.项目经理复核环节失控,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项目经理的复核是保证三级复核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审计实务中,由于项目经理复核环节失控,三级复核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在于:(1)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只是简单地将项目经理的收入直接与其审计业务数量挂钩,而较少考虑其审计质量;(2)项目经理承担的审计风险甚微,审计风险基本上全部由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人(或合伙人,下同)承担。虽然《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和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办法,即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但是由于多数项目经理只准备在这一行业工作几年后再跳糟,因而实际上对违纪注册会计师的惩罚力度并不大。2.出资人之间不团结,会计师事务所内耗和执业行为短期化非常严重。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脱钩后,并未按《公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建立事务所内部管理体制,出资人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矛盾,内耗和经营行为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3.执业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动过于频繁。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每年1月初至4月底,一些事务所在元月初大量招人,5月份便大量解雇人员,或在元月初大量接受大专院校实习生。这种状况造成非专业熟练人员“挑大梁”,严重地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也使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难以真正有效地展开。4.不正当竞争现象盛行。审计市场的运行机制并没有因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而得到明显地改善,各会计师事务所通常是通过采取竞相压价、分成回扣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招揽客户和保住客户。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审计关系中,三者(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已转化为二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关系,导致了企业经营者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监督与制约关系失衡,从而使注册会计师审计丧失了独立性这一最基本的特征。于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同业竞争中为适应这种失衡状况,甚至与被审计单位共谋作弊,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虚假出资报告”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审计市场的主要需求者是政府主管部门,而非真正的市场,取得这些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是能否取得市场份额的关键,审计质量成为次要的因素(刘峰、林斌,2000年)。这种“竞争”的结果不是人们所期望的优胜劣汰,相反,是不断出现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些独立性较强和审计质量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未能提供符合客户或地方政府官员要求的审计意见而遭受市场的排斥。5.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目前,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人员过剩,有些人员的执业素质较差,不适合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但是又很难将其辞退;另一方面高素质的执业人员又太少,无法按执业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和配备执业人员。这种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结构,也严重地挫伤了一些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二、事务所内部治理对策会计师事务所脱钩后,只是初步完成了由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制向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机制的转变。这种转变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奠定了基础。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尽快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1.建立一套规范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脱钩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大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应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一套规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出资人大会、发起人会议和监事会等内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凡是涉及事务所章程、出资人和发起人的出资比例、主任会计师的确定和更换、经营方针和策略等重大问题都必须通过出资人大会审议通过;在事务所章程中,明确规定主任会计师的产生办法,包括每届任期、违规处罚及罢免等条款,并经发起人会议表决通过,然后根据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主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应对出资人的增补和退出作出明确的规定,使优秀的注册会计师能够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出资人,而某些不适应注册会计师执业要求的或不能与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团结协作的人,也能够依照规定的程序离开事务所核心层;建立和健全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一般职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制定一套较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能够体现执业能力、责任的公平分配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并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2.严格执行审计质量监控制度和三级复核制。首先,会计师事务所在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认真评估审计项目的风险,并由主任注册会计师严格把关。对审计风险较大的项目,应坚决拒绝签约。其次,应该统一规范各种审计业务工作底稿的形成过程和要求,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审计证据的充分有效性,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第三,应该对审计业务过程和审计工作底稿实行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确保每一份审计业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此,必须将复核人的复核内容、要求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具体化,尤其是应与其承担的风险和利益挂钩。3.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业人员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会计师的综合素质。注册会计师职业不仅风险高,而且专业知识更新速度快,这就要求执业人员必须不断“充电”。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将业务培训列入工作日程,拟定规划,切实落实。尤其是应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执业状况,加强“审计风险”、“执业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注册会计师识别与防范审计风险的能力。同时,还应把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典型事例进行一事一议,通过“会诊”、“剖析”来提高事务所的整体执业水平。4.及时进行事务所人力资源的整合。人力资源的整合主要包括出资人的变更,主任会计师和部门经理的确定,对高素质注册会计师的使用和一般人员的安排等。首先,应将不适应注册会计师执业要求的或不能与大多数注册会计师团结协作的出资人依照事务所章程规定的程序请退会计师事务所。其次,应根据事务所章程的规定,通过发起人会议民主产生主任会计师,再由主任会计师提议并经发起人会议同意后聘请各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选聘有关项目负责人。推选出具有专业管理才能、精明能干、在发起人和出资人中享有威信并能代表出资人利益的主任会计师,是保证出资人大会的经营决策和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第三,应加强与高素质注册会计师的思想沟通,为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并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使其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同时,对于职业道德差和执业素质低下而可能给事务所带来较大执业风险的人员,应坚决将其辞退。5.大力发展咨询服务业务,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除审计、会计咨询、资产评估等传统业务外,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拓展新业务领域,逐步开展投资咨询、管理咨询、IT咨询、税务咨询、清算等新的服务业务。如代企业办理设立注册登记手续,协助企业拟定协议、合同、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进行投资环境评价,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企业并购目标的选择与分析,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职工教育与培训项目设计等。6.通过同业联合与并购,实施规模经营战略。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4000多家,其中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上、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会计师事务所凤毛麟角,同时大多数事务所缺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弱,不具备承接大型或特大型企业审计的能力,更不具备与国际大会计师事务所竞争的实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措施形成规模大、服务功能强、内部管理严格、执业质量高、布局合理的事务所集团。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实行跨地区的同业强强联合,也可加强与国外大会计公司合作,利用其庞大的业务网络、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全面提升其竞争力。三、事务所外部治理对策1.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审计委托代理关系,扩大审计市场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有效需求。扩大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市场需求后,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将会更自觉地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优秀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将会不断扩大,而低质量的审计服务将面临较大的法律诉讼风险,从而可以有效抑制“道德风险”行为。2.将有限责任事务所进一步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有限责任制不利于强化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感,易造成事务所执业行为短期化。因为,一旦事务所发生诉讼赔偿事件,出资人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防范风险的作用甚微。并且,如果注册会计师出现重大的过失,其责任却主要由事务所来承担。因此,有限责任事务所应进一步改制为合伙制,使执业注册会计师真正成为这个行业的主体。3.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建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专业监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行行为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监督检查,促使各事务所严格按行业规范执业,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对扰乱审计市场的行为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严惩不贷。
【导语】2020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重视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以持续提高审计质量为核心,在全面推进会计审计监管、行业“放管服”改革、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业执业环境优化、会计服务市场开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1、围绕提升审计质量,深入推动会计审计监管工作
组织召开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座谈会,分析当前会计审计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影响审计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对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作出部署;
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从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顺利有序实施;
印发《财政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主体责任、深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监督、加大信息披露等10方面配套措施;
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升。
2、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谋划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改革
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实施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改备案;
推动解决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冠名取消地域名;
着力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共享,坚持和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式,不断优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效能。
积极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服务会计审计行业稳定发展,指导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推动落实疫情期间年报审计和披露延期。
3、围绕强化行业信息披露和使用,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
持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及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行业相关信息,为加强行业管理提供决策数据。
4、围绕审计准则等效互认,持续深化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开放
召开“一带一路”中俄审计准则等效会议,会议对中俄两国审计准则评估问卷、审计准则建设体系、审计质量监管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为下一步实现中俄审计准则等效提供技术基础;
统筹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会计服务开放相关措施,配合做好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建设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地方建设发展;
配合相关部门和司局开展会计审计服务对外开放相关工作,作为会计服务领域主管部门,就开放承诺等与外方交换意见,维护我国行业利益,营造公平互惠的政策环境。
5、积极开展支持性政策措施研究
就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对当前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力量对行业关心的、关系提升审计质量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研究,涵盖法律责任、函证电子化、资本市场审计质量、执业环境改善、信息系统审计及咨询业务等行业发展重点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推进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和部省共建课题,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提升反舞弊水平和审计质量提供借鉴;
密切关注资本市场重点热点问题,持续跟踪资本市场动态,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分析,服务资本市场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11113人,合伙人(股东)35768人,会计师事务所8628家(不含分所),其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4654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3964家,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10家。全行业为全国4000多家上市公司、8000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2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
总体而言,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财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