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费是为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成本,可以资产化的担保费计入相关资产如“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不能资本化的担保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在财务费用下设立二级科目担保费,即贷款担保费计入“财务费用——担保费”,确认当期损益。
资本化的贷款担保费支出计入形成资产的成本,通过折旧、摊销在资产使用期内扣除,而费用化的贷款担保费支出就是当期发生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中,以后不再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二条规定: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 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