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全国各地规定不一,现以河南省为例:
根据《河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举报受理部门受理以下举报事项:
(一)举报事项基本符合非法集资四个基本特征,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举报事项涉及的区域主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涉及的群众主要为我省群众;
(三)虚假宣传等非法集资广告信息;
(四)其他属于非法集资范畴的事项。
当举报非法集资线索时,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基本线索和证据,举报人也应当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5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河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通过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等渠道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行业主(监)管部门在接到举报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该举报的决定,并告知举报人。超过5个工作日未告知的,视同受理线索;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管部门要向举报人解释说明
扩展资料: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2、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3、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参考资料:人民网-举报非法集资可以拨打110 最高可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