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等。
为明确会计科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理解会计科目的性质和作用,进而更加科学规范的设置会计科目,以便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必要对会计科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要求规定: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3、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