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包含十部分,分别是:(1)被审计单位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4)审计过程记录;(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6)审计结论;(7)索引号及页次;(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这些基本要素构成完整的法律责任载体,缺一不可,其主要功能见下表: 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功能表 序号 要素名称 功 能 1 被审计单位名称 明确审计客体 2 审计项目名称 明确审计内容 3 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明确审计范围 4 审计过程记录 记载审计人员所实施的审计测试的性质、范围、样本选择等重要内容 5 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方便工作底稿的检查和审阅 6 审计结论 记录CPA的专业判断,为支持审计意见提供依据 7 索引号及页次 方便存取使用,便于日后参考及计算机处理 8 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明确工作职责,便于追查审计步骤及顺序 9 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明确复核责任 10 其它应说明事项 揭示影响CPA专业判断的其它重大事项,提供更详尽的补充信息 四、 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的编制方法 下面依顺序分别介绍各要素的编制方法: 1、被审计单位名称:系审计对象的占有方(个别时候项目的委托方和审计客体不一致,如司法鉴定项目)。若被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如XX公司一分厂)此项目可写简称,或以统一的审计标识代替。 2、审计项目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2001年报审计”、“工资专项审计”、“破产清算审计”等。项目名称应尽量简练、清晰。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此项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4、审计过程记录:此项为审计工作底稿的核心要素,其简繁程序受制于审计项目的性质、目的和要求,被审单位的经营规模等诸多因素。目前,大部分会计事务所采用统一印制的程序表(或是标准的底稿模式)来代替工作底稿编制中大量的手工书写(或录入)工作量,本项目可充分运用审计标识,以提高工作效率(见后述)。 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是CPA用以表达各种审计含义的书面符号。适当运用审计标识可以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但也应防止过度使用,否则一张底稿将变成甲骨文字,让人讳涩难懂),同时应说明其确切含义,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其前后一致和不同标识的唯一性。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常用符号、英文缩写、简称等形式表达各种含义,并将这些标识及其完整的含义详细记录于审计标识一览表内供检查、复核者正常阅读。 6、审计结论:此项目是CPA经过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做出的专业判断,它直接支持最终的审计意见,因此,审计结论应清晰、简明地表述,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7、索引号及页次:索引号是CPA为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同一具体审计对象的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控制的特定编号;页次是同一索引号下不同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两者结合构成每一审计工作底稿唯一的标识符号,因此,索引号应准确表达对应审计工作底稿的类型和性质,相互之间既有紧密的关联作用和勾稽关系,又用明显的排他性和唯一性,不允许重复。页次一般依次编号,并以分数形式(如2/3)表示。页次编排时应连续,防止跳号、缺号或重号。 8、编制者(复核者)姓名及编制(复核)日期:二者姓名均可采用简签格式,并记录于审计标识一览表内。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复核者而言,在履行必要的复核程序后,除签名外,还应将相应的复核意见、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书面记录下来,以利于编制者修正或明确审计责任划分。